一天晚上,我正在思考著下一部小說的故事架構,我一直想用很少很少的出場人物來寫一部很好看的小說,就像電影《浩劫重生》一樣,湯姆漢克斯自己一個人就演完了電影裡五分之四的部份,剩下的五分之一才有其他的演員出現。就更別說其他的演員的戲份遠遠比一顆破爛排球還要少很多。(連女主角海倫杭特都一樣)
當然啦,一個故事的組成,得先由故事背景開始著手去思考。《浩劫重生》之所以能用最少的演員演出一部最好看的戲,最主要的是它的故事背景是類似魯賓遜漂流記,在荒島上的生活當然不會需要用到大量的演員。
但是我想挑戰的就是用最少的出場角色,來寫一部非常好看的小說。不過一直以來都只停在「很簡單的小說,很少很少的角色,很好很好的情節」這個思考上,卻一直沒有一個具體的小說背景與思考方向。
正當我還在想著該寫些什麼的時候,阿忠突然登入MSN,於是我用MSN跟他聊了起來,我告訴他我一直以來都很想寫的一個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