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封簡訊讓我徹夜難眠,阿忠說,這是身為公眾人物的悲哀。
「當一個作家的女朋友,其實已經算是簡單的了。看看那些歌星明星的女朋友們,哪一個能真正曝光的?某數字週刊一天到晚跟來跟去,要約會還得拉一大堆朋友一起來當幌子。」阿忠說。
「我不是歌星明星。」
「你是出版界的明星。」他指著我的鼻子,肯定的說,「其實宜珊的反應很正常,誰能接受自己的男朋友被別人摟來抱去的?她上網隨便搜尋一下“阿尼”兩個字,立刻就會出現一堆你的那些瘋狂讀者的部落格或是留言板,然後上面貼著她跟你的照片,下面還有註解說“我跟阿尼的合照耶,我簽著他的手,超開心!超開心!”」他一邊說一邊還做表情動作。
這個道理我當然知道,我也不能接受我的女朋友被別人摟來抱去的。說得更自私一點,我管她是不是明星歌星還是什麼界的什麼星,只要她是我的女朋友,我就沒辦法接受她被別人摟來抱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