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都是一樣的,面對同一種情況;同一件事情;同一種痛苦與憤怒;甚至同一種無奈或仇恨,撐到最後再也無計可施時,就是放棄了。

所以當政客們一再地腦殘智缺、說話不經大腦,一堆院長部長局長委員等等的講話跟放屁一樣,今天放了這種臭味的屁,明天再放另一種臭味的屁,當所有人都已經嫌惡到不想再面對他的臭氣衝天時,他還以為自己的屁真是千變萬化,好不熱鬧。

不過,今天我不是來罵政客的。寫專欄一年多了,我發現最難寫的專欄就是扯到政治,但難的部份不是發揮有限或是題材窘悶,而是永遠寫不完。

所以我今天要罵什麼?我要罵中華職棒聯盟跟球員,還有一堆腦殘智缺愛賭博又只想贏的無恥惡徒。

坦白說,我不是一天到晚沒事找事罵的人,我沒有那麼閒。但當我一而在再而三地看見某種會傷害我(同時也傷害台灣人民)的事情發生時,我真的無法憋住心底快速燃燒的怒火,我必須盡快找到發洩的管道。

因為我還不想放棄。

我在第一段已經提到了,當撐到最後已經無計可施,全身充滿了無力感的時候,就是放棄的時候了。

但我真的真的很愛棒球,我不想放棄。相信正在看這篇專欄的許多人也很愛棒球,今天問你們「要放棄嗎?」我相信很多人會跟我一樣搖頭說:「我不想。」

因為職棒簽賭,損失了時報鷹、三商虎、味全龍這幾支擁有許多好球員的球隊,這個教訓還不夠嗎?多少曾經披著中華隊的戰袍為國家出征拿回獎牌的國手曾經在這些隊伍中發光發熱?多少優秀的球員為了簽賭這件事栽掉自己的職業生涯?又有多少人記得這些教訓?

我想那些愛賭又要賭穩贏的黑道賭徒們,你們小時候是吃屎長大的吧?所以腦袋裡很自然的都裝了大便。既然連賭都要穩贏的,那都給你們玩就好啦,還開賭盤幹嘛?你們愛賭想賭不賭會死那都是你家的事,去賄賂球員打假球讓你贏錢這種行為讓你覺得你很有權勢?

有句話說的真好:「樹大有枯枝,人多有白癡;樹沒有皮必死無疑,人不要臉天下無敵。」我想你們就是那些白癡,而且你們很明顯地無恥不要臉到了極點。

今天台灣的職業運動環境不好大家都知道,出國深造的機會不是人人都有的情況之下,所有以打球維生的球員都很努力地在這個有限的舞台上盡力演出。國家沒有盡力輔導幫助就算了,更悲哀的是球團高層一個比一個唯利是圖,球員薪資不如國外優沃,打一場假球收到的傭金就夠一個球員願意冒險出賣自己的生涯。

我真的覺得這是立法院的責任。今天如果立一個法:「凡插手職業比賽,涉嫌賄賂或以非法手段脅迫所有與比賽有關的人員(包含裁判,球隊任何一員),導致比賽結果受到影響者,處二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嚴重者加重期刑」的話,我想插手比賽的狀況會獲得改善。(或許我這麼想還真是天真樂觀)

但我很悲觀的猜想,以台灣的政治與立法環境來看,這條法令是不可能有提案的一天。

在台灣,賭博是違法的,但愛賭的人還是好多好多。我真的覺得,這些愛賭的人要繼續賭下去、繼續違法下去,那都是你家的事。但是,讓比賽正常的進行,讓球員安心地在他們的舞台上發揮,賭博有輸有贏,願賭服輸,這樣的要求很過份嗎?連這樣的道理都不懂,那你們還要賭什麼?

我相信很多很多人都是棒球迷,看著台灣職棒這樣一次又一次地被傷害,我們真的都很難過。我們一點都不想聽球員跟球團在事後開記者會,在好多好多鎂光燈閃爍下鞠躬道歉,結果那些賄賂球員贏了大錢的黑道白癡們在電視前看著新聞大笑,明天繼續找另一批球員下手賄賂,這種結果一再一再地發生,身為球迷的我們受到的傷害最深。

政府什麼時候要大刀闊斧地改善這樣的問題?球團什麼時候才要真正地為棒球、為球迷以及球員著想呢?這些問題什麼時候有答案呢?無力的我敲打著鍵盤寫這篇專欄,心底難過的不知道下一個字該怎麼繼續寫下去。

我們真的不想聽道歉,我們也還在撐,我們並不想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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