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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個很無聊的下午,我跟中誠討論過一個問題。那天我們坐在高雄文化中心的門口,買了一些鴿子飼料,有一搭沒一搭地餵食著,那幾十隻鴿子就一直往地上啄啊啄,當我們停下來不再丟飼料,牠們就在離我們大概三公尺左右的地方聚集,像是一群長了翅膀的乞丐。

那天從我們面前經過的結婚車隊大概有五組吧,他們沿路放環保鞭炮的聲音引起我們的注意,「今天是個適合結婚的好日子吧。」中誠說,我點頭附和著。

那五組車隊中,其中一組的組合讓我們目瞪口呆。

第一輛是保時捷,然後是賓士S600,然後又是賓士S600,再來還是賓士S600,然後接了一台TOYOTA Corona,「這是什麼鬼?」我跟中誠異口同聲地罵出來,後來發現這輛車上沒有打上紅彩結,我們才發現他是不小心插到結婚車隊裡的。再來是BMW750,再來還是BMW750,再來還是BMW750,當最後一輛車駛過我們面前時,「噢──買──尬──的!」這是我跟中誠的驚呼聲。

最後一輛是法拉利,一輛超級無敵漂亮的法拉利,鵝黃色的F360。對車子沒有研究的人或許不會知道F360到底是什麼。但是法拉利就是有這樣的魅力,你不需要知道它的名字,但只要它出現在街上,你一定會把視線留在它身上。

「屁!」曾經有個朋友這麼反駁我們,「我就不會把視線留在法拉利身上。」

「嗯,我知道,你都把視線留在女孩子的胸部跟屁股上。」我說。

「噢!」他睜大了眼睛,「你好聰明啊!一眼就看穿我!」

「要看穿一個人的下流並不需要花太長的時間。」我說。

抱歉,我離題了,我要說的是我跟中誠討論過的那件事情。

因為那輛法拉利實在很美,美到我們兩個在路邊開始盤算,將來結婚時可能借得到的車子有哪些。討論到了一個瓶頸之後,中誠嘆了一口氣,「如果兩個人真的相愛,而且有天長地久的把握,那在一起就是最重要的事了,為什麼一定要結婚呢?」

為了這個問題,我們開始列舉一些可能,為什麼一定要結婚的可能。

第一,有小孩了。有了小孩一定要結婚,不然就算現在的法令允許單親家長替小孩報戶口,女方的爸媽也不會放過你,有錢一點的,甚至可能會找殺手把你給做掉。

第二,為了移民。或許你和你的情人,國籍並不相同,但因為彼此相愛,使得你們必須正視將來可能要一起生活的問題,而結婚之後,就可以直接或間接取得對方的國籍,然後到另一個國家,與你的另一半一起生活。

第三,為了組成一個家庭。我聽過長輩這麼說,與死亡相比,人比較害怕的,其實是孤單。人愈老愈不怕死,但卻怕孤單。如果老後沒有家人陪伴,一個人形單影隻的,那有多麼難受。試著想一想那種感覺,當你年紀大到有風濕、關節的毛病,或是輕度中風之類不良於行的情況發生時,身邊沒有任何一個可以提供幫助的人,你只是一個人,那就像是被全世界遺忘了,你根本不知道活著為什麼。

第四,為了錢。這是一個很自然卻也是最現實的理由。我們時常聽到「娶了她,少奮鬥二十年」、「嫁給他,少工作二十年」等等的這些話,這表示婚姻是一種共生關係,許多國家的法律明文規定,夫妻之間的財產共同,如果其中一個死了,另一半將繼承所有的財產。

所以曾經有過一個笑話,是這麼說的。

有一天,一位母親帶著一個小女孩來到玩具店,小女孩指著架子上的芭比娃娃對著母親嚷嚷:「媽咪媽咪,我想要一個芭比娃娃。」

母親轉過頭問老闆:「請問一下,那個芭比娃娃要多少錢?」

老闆看著那位母親指著的娃娃說:「那個是夏威夷芭比,要兩千五百元。」

母親指著另一個問:「那這個要多少錢?」

老闆說:「這個是日本芭比,一樣要兩千五百元。」

當這位母親猶豫不決時,老闆繼續補充:「不管是日本芭比還是夏威夷芭比,或是再過去的西班牙芭比、墨西哥芭比,都是兩千五百元,但是最後一個芭比卻要三萬塊錢。」

「三萬?」這位母親嚇了一跳,「那個芭比娃娃看起來沒什麼特別的,為什麼這麼貴?」

「噢!妳錯了!」老闆稍微皺了一下眉頭,「這位女士,請妳走到她的面前仔細看看。她是個已婚芭比,她嫁給了肯尼,如果肯尼死了,她就會繼承肯尼的房子、車子、公司、股票和有價債券,妳覺得她不值三萬塊嗎?」

當然,這個笑話只為博君一粲,目的在諷刺有些人對結婚這件事情的膚淺看法與觀念。

我記得我看過幾則類似的新聞,是關於一些國外的名模或是浪女(抱歉,我這個人就是比較直接),身材或臉蛋都是一流水準(當然也有菜市場水準的)的她們,會展現出最妖嬌美麗的一面,讓年紀比她們大上四十至五十歲的有錢人或產業大亨掉入設下的美麗陷阱,和她們步入禮堂,婚後,便每天叫司機載她們上教堂,因為她們忙著向上帝祈禱,希望自己的老公快點死掉。

前些年有個新聞,令我至今依舊印象深刻。有個石油工業大亨,他一生中不只遇見一個浪女,離了兩三次婚,付了許多所謂的贍養費,而他的最後一任老婆,是所有娶過的女人當中最○○的(請自行在圈圈裡填上你習慣的詞,當然你也可以填入髒話,如果你的想法跟我一樣的話)。有一天,這個大亨掛了,他的前幾任老婆和小孩為了爭奪遺產,便聯合陣線,和最後一任老婆打一場世紀官司,後來法官判定最後一任老婆勝訴,前幾任老婆的孩子敗訴。

即使付出了數百萬美元的律師費,這個○○的女人仍能獨得數千萬美元的財產、好幾棟房子、好幾部車子,還有一條名貴的挪威納犬。

「官司勝訴之後的第三天,她的鄰居在她家附近撿到那條挪威納犬,因為她不喜歡狗。」某次我跟紛飛在餐廳裡吃牛排,我把這個新聞告訴她。

「這個女人真的很離譜。」紛飛說。

「其實說穿了,她不過是為了生活,只是手段很讓人不齒。」我說。

「你放心,」紛飛拍拍我的肩膀,微笑著說:「我如果要嫁給你,絕不會是為了錢,因為你沒有錢,哈哈。」

「耶?妳怎麼這麼說?說不定我會中發票啊。」

說完,紛飛手上的牛排刀掉在她的盤子上,因為盤子是玻璃的,於是發出很大的聲響。這天,她手上的刀子一共掉在盤子上兩次。在這之前,我們走在往牛排館的路上,她跌倒了一次,那是她跟我在一起之後的第十九次跌倒。

「醫生說我患了肌無力症,」她說,「所以我的肢體末梢,像手指頭或腳掌之類的地方會沒有力氣,有時肌肉會抽動。」

「治得好嗎?有在吃藥嗎?」我問。

「嗯,有。」她點點頭。

不過很顯然地,那些藥並沒有用。幾個月之後,紛飛就沒辦法走路了,甚至連吃飯拿餐具都不行。

我研究所放榜那天,是個非常晴朗的星期四。紛飛被她的家人送進醫院,再也沒有出來過……



﹡「我還想跟妳散步。」站在她的病床邊,我的心裡這麼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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