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了,在暮水街的生活滿三個月,小希還是一樣每天上班下班,然後晚上去上瑜伽,她女兒還是會在她回家之後衝出來,牠脖子上的那個鈴鐺聲音依然熟悉。

而我的創作量依然停在兩千字。
如玉快要對我開槍了。

「寫作是一種任性的職業,也只有任性才能寫出好作品。」這是我從事職業寫作以來,一個很重要的心得。當我把這個心得告訴如玉……

『殺人是一種隨性的職業………』如玉說。

大概是多年來已經習慣了的創作速度或是頻率已經固定了吧,我不會逼著自己一定要在多少的時間裡寫出多少東西,或是在幾個月之內完成什麼樣的故事。我總是認為,當你的心神不在寫作上,你的心情不適合寫作,你的腦袋不在創作的狀況裡,你沒有任何想坐下來寫點東西的欲望,你就不該坐在椅子上硬是要擠東西出來。

那是不健康的,像是沒有任何食物在裡面的肚子,你硬是要求它拉出大便來。

我知道我形容的很噁心,但我只是想讓各位了解,硬是逼自己創作是一種不健康的行為,所以寫作是一種任性的職業。

「那只是你偷懶的藉口而已。」我心裡有個聲音對我這麼說,但我知道我不能說出來,雖然這是真話。

好啦好啦,我就是偷懶,我承認。暮水街的生活過了三個月,距離上一本書出版也已經七個月,正常來說,我是應該要交稿了,甚至新書應該要出版了。

但是我沒有。
因為我正在偷懶。

我有一天早上在MSN上面對著如玉說抱歉,我不知道為什麼沒有心神寫作,下一本書就先不要問我了,我暫時不會有作品出現。如玉問我怎麼了?我說沒有,大概是寫了十年,突然覺得累了吧。

人在工作中會感覺到累,一件工作做得太久,就會有疲倦感。而在愛情中感覺到的累,卻不是因為愛一個人太久而有疲倦感,而是某種不健康的心情存在太久了,就會有疲倦感。

人是可以愛著另一個人很久的,有太多相愛的例子可以證明這一點。
但當帶著不健康的心情去愛另外一個人,那種疲倦感會讓那段愛情產生疲乏。

我想,宜珊就是這樣的。

她是個獨立的女人,自己跟爺爺奶奶住。父母親離婚,父親在哪裡不知道,母親嫁給別人了。

半工半讀唸完了大學,誤打誤撞進了媒體界。記者的工作讓她在剛投入社會的第一年就累出病來,好幾次因為急性胃炎半夜掛急診,但也因為這樣的工作,她長大的比別人還要快速。

她看過很多死人,看過很多王八蛋,看過很多被砍得身上一條一條皮開肉綻人還在對著媒體記者說不要拍,也看過很多政客鏡頭外的一面。

有時候她跑新聞跑得很晚,尤其是選舉期間。候選人一天到晚開記者會砲轟這個、澄清那個,他們就得一直跑來跑去。我時常在半夜被她的電話聲吵醒,因為有很多新聞是半夜發生的,線民或是警察局會打電話告訴她有新聞了,然後她就得打電話到台北總部問長官說這條新聞跑不跑。

通常都是要跑的,很少有那種不跑的。如果她沒有跑,但別的新聞台卻做出這條新聞了,她就可能會被罵。

她說她第一次SNG連線時,是某一年在墾丁的春天吶喊。台上唱得賣力,台下歡呼聲震耳欲聾。她只記得腳一直在發抖,耳機裡面主播台的主播說什麼她完全聽不清楚。

『後來我到底連線說了什麼,放下麥克風之後我馬上就忘了。』她說。

這樣的工作帶給她很多成長,雖然有時候我看見剛從浴室洗完澡出來的她,臉上的妝容卸下之後有些許生活的疲累與滄桑,但她還是個好女人。

我們同居了一年半,那種感覺像是兩個人又更親近了一點。

浴室裡多了另一個人的洗髮精和潤髮乳,還有另一個味道的沐浴乳;牙刷多了一把;毛巾、浴巾多了一條。客廳裡,拖鞋多了一雙,單人沙發多了一張。洗衣機洗的不再只有我一個人的衣服,陽台晾的也不只有我一個人的被單。床上多了一個枕頭,棉被從單人的換成雙人的,房間裡多了一個衣櫥,一個梳妝台,抽屜裡多了化妝棉,髮夾和女性生理用品…………

而我多了一個家人。

我說過,我跟宜珊的感情很好,溝通也很優良,我們不曾吵過架,不曾有過爭執,即使兩個人一開始同住一個屋簷下,會有一些生活習慣的不同,但我們都能很快地熟悉與適應。

我開始學會上廁所就把馬桶坐蓋放下來,因為家裡多了一個女生。
她開始學會替我把煙灰缸清乾淨,因為她正和一個會抽菸的男人一起生活。

然後她知道我是一個不會跟她同時上床睡覺的男人,因為我喜歡深夜裡一個人坐在客廳看電視,吸收一些資訊,所以她會自己先去睡。
然後我知道她是一個早上起床一定要喝掉500CC的水的女人,因為她覺得每天起床喝水是健康的,所以我在睡前都會替她倒好一杯水放在廚房的桌上。

一切看起來都很美好,兩個人也沒有什麼相處上的問題。

但是日子久了,我們便開始慢慢地發現,有些差異與不同很難磨合。我是個寫手,我習慣在夜裡思考,通常我的工作時間是晚上到早上。她是個記者,她必須在早上去工作,她的工作時間大都是白天到晚上。

所以當我凌晨五點左右去睡,她在七點左右便起床了。她醒著的時候我睡著,她睡著的時候我醒著。我的生活在夜裡,她的生活在白天,我們之間的作習開始錯開,我們之間的談話交集開始柴米油鹽。

『記得吃維他命,我買了一瓶新的給你。』這是她跟我說的,不過我卻沒聽見聲音,因為這是一張紙條,她貼在冰箱上面。
「我的電腦有毒,妳不要拿隨身碟去插,小心會中毒喔。」這是我跟她說的,不過她也是沒聽見聲音,因為這是一張紙條,貼在我的電腦螢幕上。

然後生活中越來越多紙條了,我們變成用紙條在說話。
『我今天跑嘉義的新聞,明天才會回來。』
「我明天到台中去找朋友,晚上可能不會回家。」
『我打算明天下班去好市多,你要買什麼嗎?記得告訴我。』
「我在百貨公司看見一件很適合妳的衣服,我買回來了,在妳的衣櫥裡。」
『房間裡的電視好像壞了,你能修嗎?』
「妳今天出門的時候忘了關客廳的冷氣。」

『阿尼,我很想你。』……
「宜珊,我很想妳。」……

或許你不能想像,兩個同住在一個屋簷下的人,竟然會用紙條來向對方說「我很想你」,但明明我們睡在彼此身邊啊。

我們能相處的時間大概就是晚上的七點過後到十一點之間的四個小時,但不是每天。這四個小時對我們來說很珍貴,因為兩個人終於可以坐在一起看電視聊天,她會把她工作的痛苦告訴我,我會把我的創作困難告訴她。這四個小時,我們必須把握時間做很多事,就連做愛也包括在內。

阿忠問我,「這跟結婚有什麼不同?」
我看了他一眼,然後點點頭說,「有。」
「哪裡不同?」
「我們還沒結婚。」我說。

這樣的生活,我跟宜珊持續了一年多,這一年多裡,宜珊每看完一次我的部落格,她的神情就會很明顯的難過或是低落。我怎麼問都問不出答案,她每次都說沒有。

但其實真的有。

一直到有一天,是我出版第十三本書之後第一場簽名會當天,她在冰箱上留了紙條說:『如果可以,你能不能不要再寫書了?』我不知道她為什麼要這麼說。

那天的簽名會在台北,我大概在早上十點起床,只睡了五個小時,然後搭上高鐵,到台北已經是中午過了。

那天一共有三場簽名會,有兩場在台北,一場在桃園。我從下午兩點的第一場開始簽,一直簽到晚上九點的桃園場結束。出版社為了不要讓我奔波勞累,在桃園替我安排了一間飯店入住。那天晚上我打電話回家時,宜珊的語氣不太好。

一直到我過幾天回到家,我發現她把自己的東西都搬光了,並且一如她的習慣,她在冰箱上,留下了一張紙條。

只是這張紙條的內容,比平常的要長很多。

『阿尼:
記不記得我問過你,你愛我嗎?你只是點頭,但沒有說愛。你知道嗎?當你沒有說愛,只是點頭的時候,我就知道,我輸了。

人都喜歡問一些可能得不到答案的問題,尤其是愛情。你越是想問,答案就離你越來越遠。

如果一個女生不喜歡自己的作家男朋友被讀者牽來摟去是佔有欲太強的話,那麼我承認,我是個佔有欲很強的女生,從第一次在你的部落格裡看見有讀者寫著「阿尼,我好喜歡你」的時候,我就發現我是。

但當我發現我越來越愛你,我以為我會因為愛你而去改變我的佔有欲,但三年過去了,每當我看你的部落格,看你的記者會,看你的簽名會,看你的讀者見面會,我都很痛苦。

因為越來越愛你,所以我的佔有欲越來越強。

一個佔有欲強的人,真的不適合跟一個公眾人物在一起,因為那會使人抓狂。
你問過我,為什麼在看完你的部落格之後總是會怪怪的?我現在告訴你,因為我總是在那裡看見很多人喜歡你,心裡的感覺很差勁。

我曾經跟自己說過:『他的部落格裡,有很多讀者對他示好,我看得出來,大部份都是女生。其實我不該在意這種事情的,他本來就是一個暢銷書作者啊。我明白公眾人物會有很多人欣賞,有很多人喜歡,也會有很多示愛。我身為一個記者,這種事情,我比誰都明白。』

但是明白歸明白,對於這樣的情況,我還是很放不開。因為,我連一點點都不願意有很多人與我分享你,一點都不願意……

一‧點‧點‧都‧不‧願‧意。

都過了三年了,我才真的願意承認我不適合當你的女朋友。
因為我是安琪蘿,而你是夏洛特。
宜珊』







* 原來她一直都是她小說裡的安琪蘿,而韓德森只是她想要的生活罷了。*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hiyaw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