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那首詩妳到現在還留著,因為妳說那是一個開始。

就像屁仔在追屁嫂的時候,他送給她的定情禮物是一隻捏了會發出放屁聲的猴子玩具,雖然屁嫂非常討厭那隻猴子,但那是他們的開始。

就像小陸在追渝惠的時候,他送給她的定情禮物是一封手寫的情書,但屬名卻是佛洛依德。渝惠後來要跟小陸結婚的時候還問小陸說:「我是要嫁給你?還是嫁給佛洛依德?」但那是他們的開始。

這些是我到了溫哥華第三年的事了。
那年,我三十歲,屁仔跟小陸都是三十歲。
而妳是二十七歲。

一直到今天,屁嫂早就已經替屁仔生下了一隻小屁屁,而且小屁屁都已經三歲了,一天到晚把拔馬麻買玩具地叫著。而渝惠的肚子裡也已經有了一隻小佛洛依德,只是這隻小佛洛依德是個女的。

突然我很後悔他們結婚那年我沒有回台灣參加他們的婚禮,聽妳說,他們一起辦的結婚典禮非常好玩。一對雙胞胎同一天結婚可能不是什麼太稀奇的事,但他們的太太生日也在同一天就夠稀奇了吧?

『你知道嗎?屁嫂跟渝惠是同年同月同日生的。』電話那頭,妳開心地告訴我這個消息。

我還記得那是溫哥華的凌晨四點,台灣時間的晚上七點,我躺在床上聽著妳實況轉播結婚現場的狀況,聽見屁仔在妳旁邊對著電話喊說「小洛,你現在這一時這一分這一秒立刻馬上給我以光速回來!」,也聽見小陸也在一旁加入鼓譟地說:「你現在出現的話,靜宜說她現在這一時這一分這一秒立刻馬上嫁給你!」

相信我,靜宜,當下如果有光速飛機,再貴我都願意回台灣。

那天晚上,妳回到家打電話給我,我已經在公司上班了。

妳問我,『有沒有光速機呢?有的話,我現在立刻去搭。』
我回妳,「傻瓜,有的話,也是我去搭,不是妳去搭。」
妳又問我,『如果那一秒你真的回來了,你會跟我求婚嗎?』
我回妳:「會,絕對會,而且連一點點遲疑都沒有。」

『那我們要去哪裡蜜月?』
「都可以,只要不是溫哥華。」
『那我們要去幾天?』
「都可以,只要別玩到破產。」
『那我們要生幾個小小洛跟小靜宜?』
「都可以,只要我們養得起。」
『那我們會一直很相愛嗎?』
「會,我相信會一直很相愛。」說完,我聽見妳的笑。

這句話好像昨天才說完,妳的笑好像昨天才聽到。但好幾個年頭就這樣過了。

那時妳說,妳躺在床上睡不著,手上正拿著我們的開始,就是那首詩。
妳慶幸著我跟屁仔不一樣,不會買一隻放屁的猴子送給妳。妳說妳要把那首詩擺在桌子前面,一抬頭就能看見。

時光好像回到好多年前,我第一次載妳回家那天晚上。

我不是唸中文系的,我也知道我根本就不會寫詩,我不懂如何平仄,不懂什麼對仗,只是很單純地用了一個很俗的方法寫了這樣一首詩給妳:

思涓映水納秋時,
念樂尋章染心池;
靜幕星空綴弦月,
宜風撩意半卷詩。

而聰明的妳立刻就看出其中的秘密,並且傳了一封簡訊給我。
簡訊寫著:

I miss you too。




* 我們會一直很相愛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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