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到文章的轉載,首先,我要先謝謝會來信或是在文章迴響裡面詢問我「能不能轉載」的讀者朋友們,十分感謝你的尊重。
就算這是基本的尊重,我還是很感謝你,因為很多人從不徵得別人同意就把文章到處轉。

其實文章轉載的規定並不會太複雜,相反的,還很簡單。
如果你一直不太明白,那我來說明一下,你就會了解了。

假設,你在我的部落格看見一篇文章,覺得喜歡,想轉載回自己的部落格跟朋友分享。
首先,你要在迴響處、或是留言板、或是寫信來取得同意。
當作者已經同意,你在轉載過去之後,最好在文章最後寫上「轉自○○○的文章,作者已同意」。

有個重點必須解釋清楚,就是一篇文章 → 一問 → 一同意才能轉載喔。
也就是說,要轉載一篇文章,就要問一次原作者,得到同意之後,只能轉得到同意的那一篇。

除非,原作者說無限授權或整部作品一次授權,不然每一篇都要問一次。
不過基本上,原作者發表的如果是長篇或是一系列的文章,通常都會一次授權,不會讓讀者朋友問很多次。

當然,在要求轉載的時候有些情況不盡如人意。
例如:
你已經留言、寫信或在迴響裡詢問轉載權了,但作者沒看到,或是好幾天、好幾個月甚至好幾年之後才看見,請不要怪他大牌或是不理你。
其實大部份都是純粹沒看見的原因而已。

但是,你真的很想轉這篇文章,那怎麼辦呢?
以下有幾個作法:

第一:既然作者還沒授權,不要轉是最好的做法。
第二:你可以截錄文章當中的一段,然後在後面註明「作者」跟「作品名」還有「出處」。所謂「出處」就是部落格、新聞台或是哪本書的第幾頁。
第三:繼續寫信問,留言問、在迴響裡面問,問到為止。
第四:把作者的部落格或是新聞台直接貼上網址,讓你的朋友直接來看。 ← 這個好用,完全沒有問題。


當然,很多人會什麼都不問,直接轉過去,然後他們會在文章最後或是最前面加上最基本的「作者」、「作品名」跟「出處」。
其實坦白說,這對我來說已經是很好的作法了,至少他給了我基本的尊重。
我也相信大部份的作者,只要看見文章前後有標註自己的文章資料,就不會有什麼大動作或是反彈。

當然,還是會有人非常非常非常堅持「著作財產權」跟「智慧財產權」的,所以還是小心為妙。

最後,我要說明一下,不是只有要轉載我的作品或文章才這樣,是每個人都擁有一樣的著作財產權跟智慧財產權,當然,也包括正在看文章的你。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著作財產權」、「智慧財產權」,要尊重別人的權利喔。

相對的,「著作財產權」、「智慧財產權」的擁有人,也要負擔責任。
也就是說,文章或影片裡,有讓他人不高興要提告的地方,也是原作者自己要扛的。

所以,如果你轉了一篇文章,卻沒有註明「作者」、「作品名」跟「出處」,那如果有人看了文章不高興想告,他可能會直接認定你是作者,對你提告喔。

這樣了解了嗎?


好,焦點回到我這邊。
如果你在留言、或是迴響、或是寫信給我要求轉載權,而我眼殘或是沒看見,讓你等很久沒得到授權的話,我先向你說聲抱歉,不好意思。
你如果真的很喜歡我在部落格裡的某一篇文章,很想轉載卻沒得到授權的話,怎麼辦呢:

第一:如果我在文章裡面有強調「不准轉載」或是「絕不授權轉載」的話,就請你不要轉囉。
第二:如果我沒有在文章裡強調第一點的話,不用等我授權了,你就自己轉過去吧,但請一定要註明一切該註明的,感謝你。
第三:普通文章可以使用第二點。但如果是連載小說或是短篇小說,請一定要問過我,一定要等到我同意喔。

第三點很重要,我再強調一次。

如果是連載小說或是短篇小說,請一定要問過我,一定要等到我同意喔。

為什麼呢?
因為那可能會出版,會出版的東西,就不只有「著作財產權」跟「智慧財產權」的保護,還會有合約的保護。
簡單地說,那就不是我一個人的事情了,還關係到出版社。



其實我覺得,小說就別轉了,直接到我部落格來看就好了。
又不太麻煩,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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