吵了好幾天了,關於死刑該不該廢除這件事。
坦白說,我真的覺得,有沒有死刑真的沒有差耶。

仔細地想一想,死亡對於那些不配被稱做人的死刑犯其實是一種解脫耶,為什麼要讓他死呢?這不等於是讓他過太爽?
我真的覺得沒有死刑沒差,不過我絕對絕對絕對絕對絕對絕對支持對那些死刑定讞的死刑犯用刑。

哪種刑?
例如斷雙手雙腳,或是挖掉眼睛之類的。讓他活著比死更痛苦,這才符合「正義與公理期待」。
不然人也他殺的,被關起來的時候好手好腳還能看電視看報紙,還讓人民納稅去養他,天天沒事幹還有飯吃,還沒人敢簽死刑執政黨令,天下有這麼爽的事?

有,就發生在台灣了。哈哈哈。
然後那些廢死聯盟跟人權團體就站出來為那些死刑犯背書說:「他們都會悔改的,要給他們改過自新的機會。」

我說被害者要被殺的時候誰給了他們機會?

像王清峰這樣的人,在我的感覺裡比那些殺人犯還可惡。
「原諒與寬恕」是被害者家屬的權利,被害者家屬都還沒講話,王清峰之輩卻先跳出來大聲說:「別帶著仇恨,要原諒與寬恕。」
我說王清峰之輩啊(包括那些廢死聯盟跟人權團體的所有人)啊,你們算哪根蔥?什麼時候輪到你們來替被害者家屬原諒兇手啊?

當王清峰這種人在高喊:「廢除死刑是世界潮流」的時候,我們能不能主張「帶槍上街」也是世界潮流?
美國耶,夠先進了吧,全世界最先進了吧?它有好幾個州是能合法擁有槍枝的啊,王清峰妳不是要跟世界潮流?那連合法擁槍一起跟好不好啊?

我真的覺得莫名其妙耶。
台灣有多少家庭家裡還裝著鐵窗跟鐵門,人民對於治安的不信任在馬路上抬頭看看住家的鐵窗數就能知道了。
結果殺過人的被判死刑,沒人簽執行令,關到變無期徒刑,進去關個幾年之後不小心又遇到特赦或是假釋。
這下好了,又放出來了。他們會不會繼續殺人?誰知道呢?

結果王清峰之輩說:「不會,他們都會改過自新。」

好棒唷。當部長當到都會替別人算命了,連人家要改過自新都算得到耶。
那請問一下,當初他們要殺人的時候部長您算到了沒有?

廢死刑是不是世界潮流,這個我想台灣人民一點都不關心。
我們只關心一件事:「當政府決定廢死刑之後,有沒有相關配套措施?能讓人民免於恐懼的自由。」

你們要廢死刑,可以!
但是我們不希望再看見那些人能重獲自由回到社會,請問政府有沒有辦法做到?有沒有辦法修法讓他們關到死?
簡單地說,就是讓人民免於恐懼,並且在心中感覺到「正義經由法律判決得到伸張」。

但是沒有。
廢死聯盟跟人權團體,像王清峰這樣的人講話最大聲,好像他們不當聖人會死,好像他們天生被付予一種權力可以替被害者家屬以及國家法律做出他們想做的決定。
這真的讓人很想問一句‧‧‧‧‧‧

到底是哪來的一群腦袋進水的啊?


(這篇歡迎轉載)
(那些廢死聯盟跟人權團體,請不要來這裡洗腦留言,我不會對你們客氣,請你們滾一邊吃大便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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