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沒有再去檳榔攤找過她了,那天之後。

不過我記得她要回屏東那天的火車是幾點開的,而那個時間是我應該在學校上課的時間,但我卻出現在火車站。

我在火車站裡繞了好幾圈之後才找到她,但她已經拖著一大箱行李站在月台裡面了。

『你不乖。』她說。
「哪裡?」
『這個時間你竟然沒在學校裡上課。』
「喔……」
『而且你沒有再來喝蜜茶。』
「我……」
『沒關係啦!有的是機會啊,』她又摸摸我的頭,這感覺是姐姐在安慰弟弟那樣,『屏東跟高雄很近的,從這裡到我家一個多小時就到了,我把地址留給你,你可以帶朋友來我家採蜂蜜啊。』她說。
「喔……」

然後她把地址寫在一張紙上,塞到我的上衣口袋裡。
『我有寫電話,你可以打給我。』
「喔……」
『車子快來了,你快點回去上課。』她拍了拍我的肩膀。
「那……」
『怎麼了?』
「……我怎麼辦?」
『什麼你怎麼辦?』
「我喜歡妳,妳走了,我怎麼辦?」
她笑了出來,『你是傻瓜嗎?』
「不是。」我搖頭。

『我跟你說過了,我也很喜歡你,但不是男生女生的那種。』
「但我是啊……」
『你如何能確定呢?』
「我就是可以確定!這就是愛情!這就是愛!」我激動地說著。
『小朋友,林士弘,我已經二十一歲了,我都不能確定什麼是愛了。』
「我可以!」
『好……』她點點頭,『那你告訴我,什麼是愛?愛要怎麼愛?』

然後我把她一把抓過來抱著,她似乎嚇了一跳,身體掙扎了一下,『放開我』她說。

「這就是愛。」我一邊放開她一邊說。
『喔……』她輕哼了一聲,『是嗎?我感覺不出來。』
「……」
『還有啊,怎麼愛呀?愛要怎麼愛?』她說。

怎麼愛?怎麼愛?我很用力地想,卻完全想不出來。

我是家裡唯一的一個兒子,爸媽唯一的小孩。
沒什麼其他的人去引開他們的視線,沒什麼更重要的事情去分享他們對我的關心。

即使我家不是有錢人家,他們還是極盡所能的栽培我。
我從小就學游泳,學作文,學英文。
在學校裡學過國文數學地理歷史物理化學跟公民教育。
在社會上學會知所進退以禮相待誠信實在。

但卻沒有學過,怎麼愛。

『我可以了解你的感覺……』她輕聲地說,『但這是短暫的。』
「妳又知道了?說不定我可以喜歡妳很久。」我用狡辯的語氣說著。
『那也只是說不定啊。』
「妳又知道了?」
『嗯,我知道。』她點點頭說,『再過幾年吧,不用太久,幾年就好,你就會知道了。』

然後車子進站,她推開我,跟我揮手說了再見,就拖著行李上車了。
我不敢相信,她連頭都沒有回,我卻在車站那條隔開月台內與月台外的欄杆上掉眼淚。

我在車站裡待了一會兒,把上衣口袋裡那張紙拿出來,她在地址上面寫了兩個字「小璇」,然後就是電話號碼。

小璇是她真正的名字嗎?如果是,那她姓什麼呢?
認識她一個月,我甚至連她姓什麼叫什麼都不知道,就為她掉眼淚了。

面對她的頭也不回的離開,我有點生氣。我把那張紙丟到旁邊的垃圾桶,就騎車回學校去。這是我第一次翹課,一點快樂的感覺都沒有。

然後那天晚上我就後悔了,我在補習班下課後就跑到車站去翻垃圾桶,臭氣薰天還有人吐痰跟檳榔汁在裡面,我懷疑會不會有人把狗大便或是貓小便也順便倒進來。我在那極噁心又很心急的情況下就為了那張紙不停地翻找,駐站的憲兵還跑過來問我在幹嘛,我說我在找東西,他們看我還穿著學生服,就沒有為難我。

但我找到了嗎?那張紙條。
答案是沒有,因此我又在車站裡哭了一次,這次是氣自己,為什麼要耍帥把它丟了?

然後我就高三了,書越唸越多,考試也越來越多,我還是會想起小璇,但她已經變成一種無聲的存在。

對,無聲的存在。
也就是沒有人知道她曾經存在在你的生命裡的人。
你有過這樣的對象嗎?不管是朋友,還是情人,還是難以斷定彼此之間關係的那個人。

他曾經在你的生命故事裡留下很美麗的篇幅,甚至是一整個章節,但除了你們兩個人之外卻沒有人知道他曾經存在過。

這種無聲的存在是很寂寞,也很美麗的。
就像小璇一樣,沒有人知道她曾經出現在我的生命裡,就算她出現的那一剎那間是用「幹」來當開場白的,那都是美麗的一段。

有一次我跟我媽去大賣場買家用品,就是天天都騙你……啊不!是天天都便宜的那一家,我看見臨時攤位的推銷員在賣蜂蜜,上面還標示著原產地是屏東。他還有泡好一些蜜茶在旁邊供來往的客人試喝。

我這個人是從來不會去試吃或試喝東西的,但我卻跑過去了。這個突然的舉動讓我媽覺得很奇怪,『你很渴嗎?』我媽問我說。

那蜜茶的甜味在我嘴裡化開,感覺有點像是我在檳榔攤裡喝到的,又好像不一樣。我慫恿我媽買一瓶,她說我本來就不是會買這種東西的人,為什麼這次突然吵著要?我撒了一個突然想喝的小謊,但心裡卻在想,如果這瓶蜂蜜是小璇家採的,那我應該算是有幫到她吧。

然後我就考上大學了,在大一的時候又喜歡上一個大三的學姐,很奇怪,我總是喜歡上年紀比我大的人。

想當然爾又被拒絕了,『我不能接受比我年紀小的男生。』她說。
這個打槍的理由真是無敵的,完全沒辦法反駁,你總不能要求時光倒流,或是突然出現一隻小叮噹,然後你跟牠一起坐進抽屜裡的時光機,回到自己出生那一年之前,然後叫自己的爸媽快點戀愛快點在一起快點把我生出來好讓我不會比學姐晚出生兩年這樣吧?

但是當你過了幾個月看見那個學姐跟自己的同學在一起,我想你應該會想要拿一把槍出來殺人,至於是殺自己還是殺了同學就不知道了。

然後大二的時候跟一個聯誼認識的女生走得很近。
然後一直到快升大四了才知道這個女生早就有一個在當職業軍人的男朋友,我就這樣安安靜靜地當了人家的第三者一年多。

難怪她從來不在假日的時候跟我出去玩,每次問她「星期六要一起去墾丁嗎?」、「星期日要跟我們班的同學去烤肉嗎?」,她都說不行耶,沒辦法耶,理由都說她要回家陪爸媽,原來這個「爸媽」就是她男朋友。幹……

又或者說她其實是沒騙我的,因為她男朋友的名字叫爸媽?

然後我真的覺得,小璇說的是對的。
『再過幾年吧,不用太久,幾年就好,你就會知道了。』

然後我真的就知道了,當年跟小璇那一段很短暫的故事其實是很幼稚的。
至少在長大後的現在我不會再像以前一樣出現那種又孩子氣又幼稚的對話,更不會再說自己懂得什麼是愛了。

對,我不會再說自己懂得什麼是愛了,我花了幾年的時間發現自己其實是不懂愛的。但是,要花幾年的時間才會真的懂愛呢?

黃老師跟呂老師結婚十幾年了,他們懂愛了嗎?
我爸跟我媽結婚三十幾年了,他們懂愛了嗎?
薛杯杯跟薛阿姨結婚更久,他們懂愛了嗎?

這麼博大精深的學問,為什麼學校沒有教?為什麼大學沒開這門課?

然後我就很想問問小璇,妳懂愛了嗎?
她離開我的生命之後那短短四、五年的時間,我就明白了其實當年對她的喜歡只是一種瞬間的,一種對愛情的好奇跟一種想談戀愛的渴望,並不是真的「愛這個人」。

不過也必須承認的是,那喜歡的感覺是真實的,可惜是短暫的。
因為思考得不夠深不夠遠,對彼此認識的跟彼此對這一段的期許有很大的落差,所以難以取得平衡,就算當年她答應跟我這個小她四歲的小男生在一起,我們大概幾個月就會鬧得很僵然後就分手了。

為什麼?
原因很多啊,什麼個性不合什麼劈腿什麼看不見未來什麼都怪當時年紀小的這些理由,都是分手的原因啊。

但終歸一句話,就是因為不懂愛嘛。

然後我又很想問問小璇,如果當年我們真的在一起了,今天會怎麼樣呢?
「不要為了在一起而在一起,故事會比較完美吧。」我猜她會這麼說,但這也是我猜而已。

因為我是這麼想的。我相信很多人都會這麼想。有些人儘管你很喜歡,儘管許多在一起之後的美麗畫面一再地浮現在你的腦海中,但就真的一定要得到嗎?在一起真的就比較好嗎?

「不要為了在一起而在一起,故事會比較完美吧。」
有時候,就別任性了,讓他(她)變成一個無聲的存在吧。









* 無聲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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