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忘了是什麼時候寫的了,其實。
只記得是為了一個朋友的公司企劃案所做的。

自從寫《我們不結婚,好嗎?》之後,十一年了,再也不敢「男扮女裝」了。
總覺得去揣測女人的思想是一種找死的行為,而十一年前我已經「死」過了,不想再死一次,這樣。

好吧,不廢話了,以下是正文。

-----------------------------------------------------------------

專業的牙醫師說,一支牙刷不管使用過幾次,最好都要在三個月之內換新,我一直都提醒著他注意這件事,但他老是忘記。每次他的理由都是「哎呀!我忘了!」、「哎呀!我工作那麼忙,哪記得這些?」




所以,我替他買了一整打的牙刷擺在他的抽屜裡,還在上面標註了日期,就是希望他能夠記得。




他的房間總是髒亂的。

我住在離他兩個半小時車程的另一個城市裡,我沒辦法時時刻刻照顧他。我只能利用休假的時候,從新竹搭車到台南,替他整理雜亂不堪的房間,還有洗一堆已經放了好幾天的衣服。




他的車子總是髒亂的。

他公司的廣告傳單一大把一大把地癱在後座上,裡面還夾雜著一堆7-11的發票。他還會在車裡抽菸,菸灰飄得到處都是。置物箱裡面一大堆零錢還有他出國去出差時剩下來的零鈔,還有已經被刮得面目全非的CD跟張學友演唱會的DVD。我會替發分門別類地整理好,並且把車子擦乾淨,還在方向盤上面留下紙條說:「找時間去把車子洗一洗吧,比戰車還髒了。」




他的公事包總是髒亂的。

我知道業務總是有很多文件必須帶在身上,我也知道那些東西最好不要去替他整理,因為那公事包裡的東西其實是亂中有序的,他一定能在裡面找到客戶需要的資料,所以我一直以來都是把裡面的東西原封不動地拿出來,然後把公事包拿去清洗,因為那裡面會有經年累月的菸草、壓壞的面紙、好久以前一起去看過的電影票,我甚至在裡面拿出過一包已經開封吃了一半但過期的科學麵。




即使他一直都有很多生活上的壞習慣,但他其實是個好人。

他脾氣好,他大方,他成熟不幼稚,他薪水不算高但懂得節省,他除了抽菸跟喝點小酒之外沒有什麼不良嗜好,他總是記得我的生日,雖然他送過最好的禮物只是一包金莎巧克力。




但,已經夠了,而且很好了。我覺得。

我只是一個平凡的女人,在沒有他照顧之前,我所做的一切都是沒有目標的。




我的朋友告訴我,其實是我在照顧他,他並沒有照顧我。

但是,當他努力為了我們的未來在賺錢打拼的時候,就是一種最大的照顧了,不是嗎?




我從不奢求什麼,魯肉飯能吃飽的一餐我絕對不可能去肖想著五分熟的牛排。兩佰塊一件能穿的衣服我絕對不會去要求兩千塊的高級貨。看著很多人非豪門不嫁,看著很多人的家裡富麗堂皇,我一點都不羨慕。




只要給我一張凳子跟一盞小燈,我就能為他等門到天亮。




我快三十歲了,我的腰間有人家說的小型游泳圈。我幾乎不曾用過保養品所以我朋友說我的臉色像個生了兩個孩子的媽。我總是容易被吵醒所以我有自認很可愛的黑眼圈,我的雙眼皮不是很明顯但我從來不會想去把它割得更深一點。




我只是個平凡的女人,我也一樣嚮往婚後的平靜生活,但如果跟一個我愛的人能過一輩子,有沒有結婚又何妨呢?




這樣的生活,已經夠了,而且很好了。

我覺得。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hiyaw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7)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