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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葉江畔微芸起

那些很線上遊戲的日子
2010‧3‧20

倒數計時持續著。

親愛的N,這些年來,我早已經習慣在自己的部落格寫下許多事情。
我的家人、我的朋友、我的學生、我的同學、還有伴我走過大學和研究所的你們。

我寫了好多屬於他們的他們、他們、他們、他們、還有你們。
卻不曾寫過屬於我們的我們。

因為,我們不曾有過,我們。

人啊,好喜歡對事情下定論的。用類似格言或經典名句的文法,對自己或是根本與自己無關的事情做一個人生的造句。

「愛與被愛,一樣無奈。」
「錯的時間,對的人。」或是「對的時間,錯的人。」又或是「時間與人都錯了。」
「婚姻是愛情的墳墓。」
「愛是深深的喜歡。」………

等等等等…………的。

如堅不可破、無法撼動的真理,在人與人之間不停被傳頌,在說者堅定的眼神與聽者點頭如搗蒜的表情中得到認同。

然後在下一次相愛的時候重蹈覆轍。
然後再一次心碎的時候想起這些已經老調重彈的定論。
然後重蹈覆轍,然後心碎。

然後無限迴圈,直到生命中止,或是如禪佛一般地看淡人間。

人都不是那麼聰明的,對吧。N。
如同你跟我說過的,人都自以為聰明,卻不停地在犯錯。就像歐洲哲學家說的:「人一開始思考,上帝就發笑了。」。

那麼,上帝在笑什麼呢?
我想是在笑我們只會不停思考,卻也不停犯錯吧。就像你說的。

其實這也是你對事情的定論呢,你發現了嗎?N。
「人都自以為聰明,卻不停地在犯錯。」好棒的一句話呢!猶記得剛聽見你說這句話的時候,我的眼睛甚至為之一亮,『哎呀!好有哲理的話。』我說。

接著你揚起了下巴,很驕傲地笑了起來,「所以,人應該不要再覺得自己聰明,也不要再覺得自己不會犯錯,有想法,做就對了。」你說。

那時,月明星稀,難得寒冷的台北冬夜,天上卻掛著明月。
我在想,你說的對,所以我是不是該向你坦誠對你的感情,既然有想法,做就對了,是嗎?是吧?

還是,你可能正在暗示我,喜歡你要快點說,不然就沒機會了呢?

當時我心情很亂,但我的表情泰然。
我一直都是這樣的,在別人的面前輕描淡寫自己的情緒,然後在一個人的夜裡反覆愁緒。

有句話是這麼說的:「人一生總會遇上一個最愛自己的人,他叫做甲,和另一個自己最愛的人,他叫做乙。而可惜的是,甲跟乙,很少會是同一個人的。」

我不知道這句話是誰下的定論,但平凡如我,仍在聽過之後點頭如搗蒜的認同著,是很認同的那種認同喔!

然後呢?
然後?不會有什麼然後的,因為每一個人都一樣呀,我們都只能等待甲跟乙的出現,同時祈禱著他們會是同一個人呀。

N,沒有人會知道自己能活多久,包括你我在內。
所以我不知道這輩子我最愛的人會是誰,又最愛我的人會是誰。

但如果明天就是我的死期,那麼我就可以確定了。
我最愛的人是你,最愛你的人是我。

但最愛我的人卻不是你。

還記得某一年,我們的房子裡所住的五個人通通都迷上了線上遊戲嗎?

如果我這老太婆般的記性沒記錯的話,是坤民開始先玩的。
他本來就是個電腦癡電腦狂,對於許多3C的新產品也很感興趣。一直以來都是他在解決我們的電腦問題,還會介紹該買什麼樣的數位傻瓜相機;什麼樣的手機,同時他也是你跟阿健的A片供應商,我跟曼曼已經不止一次在家裡看見你們一起盯著同一個螢幕看,一邊發出淫穢的笑聲,一邊對畫面裡的AV女優品頭論足。

首先跟著坤民一起瘋線上遊戲的人是阿健,接著是你。
沒多久之後我找曼曼一起去逛街她也開始拒絕,因為她也淪陷了。

當我總是一個人在客廳看電視,而你們在房間裡玩得不亦樂乎,甚至還大笑大叫的時候,我再也受不了了。

『我就不信線上遊戲有多麼好玩?竟然會這麼沉迷上癮!』我說。
「妳試試就知道了,江芸。」你們異口同聲地告訴我,然後替我弄了一個遊戲帳號,阿健還替我儲值,就是為了證明我也會沉迷上癮。

我應該早點知道你們都不是什麼好朋友的,線上遊戲就像是毒品一樣,而你們還讓我嘗試。

好吧,你們說的對。那確實是會沉迷上癮的,坤民說,他從小玩遊戲玩到大,從來沒有一款遊戲這麼優秀。

我還記得阿健是每次都要擋在怪物的面前當肉盾的戰士,而坤民是會變身熊和豹的德魯伊,你是會隱身從敵人背後偷襲的盜賊,曼曼是替我們補血的牧師,而我聽了你的建議,選擇了比較容易上手的法師。

「法師很好玩,很有趣,被打的時候還可以把敵人變成羊喔!」你說。
『變羊要幹嘛?』
「變羊他就不會打妳了。」
『那我也不要打他了』
「為什麼不要打他?」
『羊很可愛啊,為什麼要打他?』

還記得當時這段對話,笑倒了坤民跟阿健。同時也證明了我真的不是打遊戲的一塊料。

因為天生資質駑鈍,再加上比你們還晚接觸這個遊戲,所以當你們都已經玩到最高等級的時候,我還差你們好遠好遠。

有時候曼曼在我身旁的下鋪已經睡得很熟了,你們也都已經開始打呼了,深夜裡我在陌生的遊戲地圖裡慢跑著,聽著有些淒涼又有些恐怖的背景音樂,一個人慢慢地解著遊戲中NPC交代要完成的任務。

因為我跟曼曼住在同一間房間,所以我不敢太大聲怕吵醒她。但是有時候又很害怕畫面中沒注意到的怪物突然攻擊我,所以我總會希望有個人能在一旁陪著我,至少我會比較心安。

那個有時陪我到很晚的人,通常是坤民。
他對遊戲最熟,也最能快速地幫我解決我不了解的問題,甚至他對裡面的任務還能倒背如流,所以由他來陪我,會是最恰當的。

「江芸,教妳一個功能,妳可以在我的人物上按下滑鼠的右鍵,然後選定跟隨,妳的人物就會一直跟著我囉。」坤民說。這是他在帶我解任務的時候教我的。

但是,我心裡希望能跟隨的人,其實是你。

玩了將近一年,隨著遊戲的改版,隨著我對自己玩遊戲的癡呆程度無法忍受以及跟不上你們的腳步,我漸漸地離開那個框起來的世界。曼曼是個好姐妹,她看我離開遊戲,沒多久後她也離開了。

那個世界裡剩下你們三個男生繼續拼鬥,我再也不會擔心深夜裡把曼曼吵醒了。

後來,當我們回憶起那段時光,你就會說:『江芸玩的法師一點都不像法師,比較像是殭屍,好遲鈍啊!』,然後引來大家一陣嘻笑。

可能你們都沒有注意到吧,也可能是我想太多了。
我發現我們在遊戲裡的角色,同時也是我們現實中的角色。

阿健是我們家的保全,他最強壯,也最勇敢,所以他是抵擋怪物的戰士。
坤民是我們家的萬能好幫手,當他在廚房的時候就是好廚師,當他在修東西的時候就是個好工程師,所以他是能變來變去的德魯伊。
曼曼是個心地善良的好女生,當我們有人心情低落,她總會靜靜地陪伴,靜靜地傾聽,所以她是替我們補血的牧師。

你偷偷地偷了我的心,所以你是個盜賊。
而我是個拿你這個盜賊一點辦法也沒有的法師,我能將敵人變成羊,卻無法將你變成我的。

N啊,對我來說,你就如天邊彩霞,閃亮耀眼,能時常看見卻非常遙遠。
雖然我在你面前的存在並不卑微,但比起照亮我的你,我的光芒就像星光一樣微弱,引不起你的輕輕一瞥。

如果我們都不是真實的,而是活在遊戲裡的那些人物,那有多好。
我們死了可以復活,可以永遠活在那個小框框裡,我永遠也不會失去你,我可以在你的身上按下右鍵,選定“跟隨”。

然後,我就再也不想離開了。

只可惜呀,我們都真實地存在,而遊戲永遠都只是遊戲。
我不會把敵人變羊,雖然你真的偷了我的心。











* 按下右鍵,選定“跟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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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iyaw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2)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