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行李放到後行李箱,然後坐上車子,發動引擎之後,油表的指針一動也不動,而且旁邊亮起了一個加油機形狀的黃色小燈,我才想起四天前我把車開回家時就已經快沒有油了,而我已經四天沒有開車了。

引擎發動著,我走下車子,然後點起一根菸,靜靜地等待四天沒發動的車子完成熱車的動作。

我把這次旅行的目的及所有的資料排好了順序,寫在手機的記事本裡。
算一算,我一共有五個地方要去,但有六個人要見。我從台北出發,第一站是新竹,再來是台中,接著是南投、台南、和高雄。

然後我看了一下手錶,下午兩點十四分。早上喝下的那杯麥片好像已經被胃給分解完畢了,變成少許的大便經由腸胃蠕動功能擠進我的腸道,大概明天早上我就會跟它們見面了。

對不起,我這個人就是這點很奇怪。我總是在感覺餓的時候,就會去回想上一餐吃了什麼,又那些食物現在已經變成大便點點點……。

所以結論是,我餓了。
車子熱身完畢,我緩緩地把它開出我家車庫,跟管理員揮手打了招呼之後,我先開到加油站去,把已經餓了四天的車子餵飽,然後再開到麥當勞去,把餓沒多久的自己餵飽。

很多速食店都有這樣的促銷策略,就是加五塊多什麼東西。每當店員問我:「先生,要不要加五塊讓薯條變大?」我總是會像被催眠一樣的說好。

可是明明就有人算過,大包薯條的份量只比中包薯條多了「四條」,而且這件事還上了新聞。如果多四條薯條要五塊,那我能不能給他十塊然後在他臉上甩一巴掌還多一條手印,然後再跟他說不用找了?

當然不能,所以我只是在幻想。

但明知大薯條真的沒大多少,我還是會向店員說好,然後在說好的當下幻想,會不會哪天有店員對女客戶說:「小姐,要不要加五塊讓胸部變大?」

我猜這肯定會被告性騷擾,所以我也只是在幻想。

吃完麥當勞,照慣例我的可樂依然是喝不完的狀態。所以每次我總得帶著一杯還有五分之四的可樂離開,然後看那杯可樂喝多久,我就飽多久。

車子開上高速公路,星期天的車子很多。限速一百一十公里的高速公路上,我的速度只有七十公里。

我打開收音機,鎖定只放音樂的廣播電台,剛好正在播我很喜歡的一個黑人女歌手碧昂絲的《Listen》(傾聽)。

曾經有個女生跟我說過,『黑人的皮膚之所以是黑色的,是因為上帝很喜歡他們,祂把很多才華都賦予了黑人,但為免讓他們遭人妒嫉,於是決定將這些才華藏在黑色的身軀裡。』

『但他們還是被白人妒嫉了,於是才會有種族歧視,人總會見不得別人比他好。』她說。
「這種說法很奇怪。」
『一點都不奇怪啊。你看看,黑人天生唱歌、運動、跳舞、體格都比其他人優秀。多少電影裡,黑人一開始唱歌跳舞就立刻吸引其他人的眼光。運動場上跑得快跳得高的也大多是黑人,奧運長跑短跑馬拉松的記錄保持者大多都是黑人,NBA裡面有一半以上都是黑人。』
「所以妳很喜歡黑人?」
『我很欣賞他們,他們有種低調的華麗。』她說。

後來這個女孩變成了我的女朋友。
卻也是最讓我心碎的。

我記得我決定要完成這趟旅行的那天,我跟恆豪在一間音樂餐廳吃飯喝生啤酒,那時餐廳正好也在放《Listen》這首歌。

那時,恆豪問我,怎麼會想要做這樣的旅行?

其實,他這個問題我也問過自己。
而且,我還多問了一個問題,「有必要嗎?」我的心裡這麼問著。

起因是因為臉書(Facebook),一個這幾年超級熱門的社群網站。

我的臉書好友不到五十個,真正見過面的不到四十個,真正交情不錯的只有二十幾個,最親近的只有個位數。

大概是我個性的關係,我本來就是一個跟別人相較之下比較悶的人,也因此我會跟恆豪變成好朋友,因為他總是那麼直接,我們之間形成一個重要的互補。

不過我自己知道,我的悶,其實就是別人說的「悶騷」。

我如果要認識新朋友,會比別人花上幾倍的時間。
通常新朋友第一次見面,經朋友介紹後,我點頭微笑說聲「你好」之後,就不會再說話了。如果他們問我:「吃過飯了嗎?」之類的問候語,我只會點頭或搖頭。如果他們說的是:「聽某某某講過你好幾次了,終於見到廬山真面目。」之類的用來拉近彼此距離的話,我也只會說:「謝謝。希望他沒說我太多壞話。」

然後就安靜了。
不管對象是男生還是女生,我都會安靜了。

但我的安靜只是看起來的那個樣子,其實在我安靜的表面之下,我身上的所有感官都一直在注意身邊所有的動態,並且心裡會有大量的OS。

例如「噢!原來他是這種個性的人。」
「哎唷!她果然跟看起來的一樣三八。」
「嗯,這個人的廢話還真多。」
「這女生看起來真有氣質。」
「這男的講話溫文有禮,很好,我欣賞。」………之類等等的。

恆豪說我這個人防衛心太重,總是要時間的累積才有可能讓新朋友靠我近一點。
只是近一點,但也沒離我多近。

我認同他的說法,我之所以會這樣,是我希望等自己先了解別人多一點再跟他交朋友,在此之前,我不喜歡讓別人看清楚我太多。

我喜歡別人眼中模糊的自己。

因此,我在臉書上也很安靜。
我會點開朋友們的塗鴉牆,一則一則地慢慢看,有些笑料我會跟著笑,有些悲傷情緒在內的我會跟著受點影響。但我幾乎不說話,臉書的存在對我來說,就是一個知道朋友近況的地方,還有可以按讚跟戳人。

這樣久了,我的存在感就變得很低,在很多人的場合我會像是半個隱形人,我也不會希望別人時常注意我。

於是,當有人主動加我好友時,我是會驚訝的。
而某天,很罕見的有個人加我好友,那不只是讓我驚訝,更多的是驚嚇。













* 我喜歡別人眼中模糊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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