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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一個禮拜之後我就見到燕子了。那個他那天醉倒前說「妳好正」的燕子。
而她就是那張照片裡的女孩子。

我不知道燕子的名字,因為大家都叫她燕子。
我在一間有歌手駐唱的PUB看見她。PUB就開在鬧區巷弄裡的一處地下室,氣氛非常好,地方不算很大但感覺很溫暖,裝潢有點美式的風格,又有點在朋友家的倉庫開Party的感覺。

而燕子就是駐唱的歌手。

那天的下班時間我還在宜蘭跑業務,忙到午餐沒吃,只在7-11買了個布丁吞下肚。其實我不應該這麼忙的,對於業務我早就已經很熟巧,只是我剛接北區業務,所有的客戶都只認識前業務阿順而不認識我,讓我工作起來有點吃力,畢竟客戶面對一個新的供應商業務,信任感必須從零開始重新培養。

他們大部份的問題都是:「你會跟阿順一樣給我相同的價錢嗎?不會漲價嗎?阿順都沒在跟我漲價的喔!」

但其實漲價也不是我們業務決定,是公司決定。但客戶不會管這些,他只要你給他最優惠的價格讓他賣給消費者的時候多一點利潤,其他的就算天塌下來他也不管。

接到辭海電話的時候,我正在心裡幹譙一個害我浪費三個小時的保養廠老闆,他最後只跟我訂了幾千塊的材料,龜龜毛毛還嫌東嫌西,標準愛嫌又愛佔便宜那一型的。

辭海問我人在哪裡,我說正要離開宜蘭市區,順便找東西填飽已經餓了很久的肚子,我告訴他如果我再沒吃飯可能會開車開到恍惚然後連人帶車黏在山壁上,他說他會幫我準備靈骨塔位。

我以為他打電話來是有什麼重要的事要講,但他只說今晚去聽歌,地點是一間PUB,我也以為就只是這樣。

但當我走進PUB看見他站在臺上,背著一把電吉他在伴奏的時候,我才知道我才是來「聽歌」的那個,而他是來表演的。

PUB入口處寫著容納人數一百五十個,但我相信裡面至少有兩百個人。辭海說很正常,燕子只在這家PUB駐唱,她唱歌的時候就是這麼多人。

「PUB老闆是燕子的親戚,她每個禮拜來這裡幫忙唱兩個小時。」辭海說,「我跟她就是在這裡認識的。」
「認識很久了?」
「還好,就一年多。」
「也喜歡了一年多?」
「我有說我喜歡她嗎?」
「沒有,你沒說,但你在台上一直偷瞄她的眼神跟嘴角那滴快要流下來的口水說了。」
「幹……」
「所以那時候你來聽她唱歌?」
「不,」他搖搖頭,「我是來幫她本來的電吉他手代班,卻被她電到。」
「所以她是你的電吉他?」
「對,我想把她抱起來彈。」
「還好你不是練爵士鼓的。」

說完我們兩個都哈哈大笑。

燕子的歌聲跟她本人的樣子完全對不起來,你會覺得那張臉應該不是配上那種聲音。她長的清秀,身高不高,應該不到一百六十公分,瘦瘦的,唱歌時綁著馬尾,感覺像是個大學生。但她在台上唱的歌大多很搖滾,而且聲音渾厚,嘶吼的時候力道十足,

「你會覺得她小小的身體裡有一股強大的力量在推動著她的聲音。」辭海這麼形容她的歌聲。

而我想起我的第一任女朋友,

她也是個唱歌好聽的女孩子,她是隔壁班的班花……………的好朋友。
我喜歡她笑起來的時候臉頰上深深的酒窩,還有她在罵男生的時候那股狠勁,渾身散發著很特殊的魅力。

那年她才十七歲,當然我也是十七歲。發育末期的天真讓我誤以為唱情歌給女孩子聽是一件非常浪漫的事,因為電影電視都這樣演,而且還一定都能把到女孩子,成功率幾乎百分之百。

我滿懷信心,找了在吉他社當社長的同學替我伴奏,代價是一個便當跟一杯飲料。那天我準備了一張歌譜和一封寫了兩個禮拜才完成的情書,在她回家的路上等她。當她出現在巷口,我們跑過去攔住她,她的表情跟反應我這輩子不會忘記。

她尖叫,然後喊救命。

歌當然沒有唱給她聽,因為根本沒機會唱。她拔腿就跑,我懷疑她跑接力賽的話不是第一棒就是最後一棒,那速度真是快,像是被快轉的影片,她很快的消失在巷子底。

「恭喜你,你失戀了。」那該死的吉他社長拍拍我的肩膀說。
說完他就背著吉他離開了。我一個人在那巷子裡失落了好久,覺得老天爺遺棄了我。

便當跟飲料我還是付了,不過是在我賴帳被阿魯巴之後才付的。嚴格說起來他並沒有替我伴奏,甚至連吉他袋都沒打開任務就結束了,應該是不用付才對吧?

重點是那封情書我也給了,不過不是面對面的交給她,而是拿到她家的信箱去投。

沒想到這招有效,她隔天就跑來跟我說話,而且還說了很多話。

「邱國維,為什麼你會知道我家在哪裡?你這個變態跟蹤狂!」說完就把拿封情書砸在我身上,噢!那狠勁我真的非常欣賞。

幾天之後我找了個機會遞了一張紙條給她,上面只寫了一句話:「我不是變態跟蹤狂,我只是很喜歡妳的笨男生。」

一個禮拜之後她就跟我在一起了,我到底做對了什麼我也不知道。

這個結果讓我得到兩個結論。
第一:電視跟電影裡面演的都是騙人的,幹。
第二:女人真的很難了解。

後來我們一起跟同學去唱歌,她問我那天到底想唱什麼歌給她聽,我說是陶喆的《天天》,然後她要我當場唱給她聽,我當時就很努力的給它唱到破音。

我真的不是唱歌的料,但她卻聽得很開心。
然後她唱了一首歌回送給我,是梁靜茹的《我喜歡》。

她唱歌是好聽的,真的。
她講分手也是好狠的,真的。

分手原因是什麼?
算了吧,跳過去吧,別揭傷口來看了。

所以我看著辭海盯著燕子看得出神的表情,大概可以想像第一任女友唱《我喜歡》給我聽的時候自己的表情是有多麼的癡漢。

辭海向燕子介紹我的時候,說我是他的僕人,他某天晚上看我餓倒在人行道上,拿了麵包丟給我吃,我感動得鼻涕眼淚狂噴,發誓對他效忠。

這種爛介紹虧他掰得出來。

「真的嗎?」燕子轉頭看著我說,「那借我個幾天,我猜你應該會掃地拖地洗衣服之類的吧。」
「當然會!我終於可以脫離這個爛主人。」我說。
「噢不!」辭海急忙阻止,「他是個壞僕人,除了吃什麼都不會。」說完把我拎到一邊,「快回你的籠子去。」他說。

那天晚上我們在PUB喝到十二點,跟燕子還有樂團的人聊得很開心,接著他們又續攤到辭海的錄音室繼續喝,因為幾個人關在隔音極佳的錄音室裡喝酒唱歌玩樂器也不會吵到別人,所以他們更放肆的搖滾著。

在他們面前,我是個觀眾。他們聊音樂我不懂,他們聊器材我不懂,他們講樂譜我不懂,他們唱歌好聽我更不用比了。

但聊愛情我懂。
我是說,幾乎每個人都愛過,不懂愛,但懂痛,痛過就表示看過愛情的輪廓了。

半夜三點,他們酒酣耳熱的塞滿一部計程車走了。
我跟辭海站在門口目送他們離開,車子都已經開出巷子了,他還是盯著看了很久。

接著,他從口袋裡拿出一包菸,跟我借了打火機,點燃。
「你會抽菸?」
「當然會,只是很少抽。」他說,「這包菸買了一個月了還沒抽完。」
「那應該都臭了吧。」
「臭了就臭了,還是菸啊。」
「好吧,你沒差就好。」說完,我也點了一根。

然後他拿出手機,打開臉書,在自己的塗鴉牆上寫了:「No.893。」
因為我加了他好友,所以他發表內容,我的手機也收到了。

「什麼No.893?」
「我幫她伴奏過的曲數。」
「這麼多?」
「平均一個禮拜唱十五首歌,都唱一年多了,哪會多。」

我開始在心裡面算著,一年五十二週,一週十五首……,一年多………
我的心算真的很爛,所以計算機是業務的好朋友。

「還記得那一首《揮霍》嗎?」
「你一直沒寫完那首?記得啊。」
「如果在No.1000出現以前我還寫不完《揮霍》,那我就要放棄了。」
「放棄不寫了?」
「連她也放棄。」
「啊……為什麼……?」
「因為暗戀好累啊。」他說。














* 暗戀好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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