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媽媽打電話來,說我已經快兩個月沒回家了,在台北是否一切安好,吃的住的能否習慣,工作是不是順利,台北比較冷是不是有多穿衣服,有沒有交到新的女朋友?

我媽說台北的女生比較會打扮,漂亮的很多,要我不要太挑剔,快點找一個試著交往看看,可以的話就快點結婚了。

這才是她這通電話的重點,其他的都是題外話。

她這意思好像是在叫我隨便從路邊拉一個娶回家,感覺好像在菜市場挑菜挑魚買肉一樣。

「所以我是要走過去問說“小姐,請問妳一斤賣多少錢?”是這樣嗎?媽。」
我媽嘖了一聲,「我不是這個意思。」
「還是妳想把我給賣了?媽!妳不要我了嗎?我是妳的乖兒子啊!」
我媽又嘖了一聲,「我想賣也沒人買。」
「什麼?媽!所以妳是要把我送人嗎?不要呀媽!」
我媽這次就沒嘖了,「算了,當媽媽沒說過。」

我想三十歲大概是父母親心裡的一條界線,一旦自己的孩子年紀超過三十歲,他們心裡那個警鈴就會開始鈴聲大作,這時就會開始有意無意的試探你:「哎呀!你年紀也不小了。」、「哎呀!單身雖然好,但老了也要有個伴比較好。」、「哎呀!隔壁王太太的兒子上個月結婚了,讓媽看得好羨慕。」、「哎呀!菜市場好多跟媽媽同年紀的都當阿嬤了。」………

如果你還是無動於衷,他們的有意無意就會開始變成非常有意。

我媽上一次叫我快點交女朋友是我跟前女友分手後的兩個禮拜,那時我還在療情傷,天天聽梁靜茹的「分手快樂」安慰自己,她走進我房間來問我:「你有沒有新的對象了?」

「噢媽!並不會這麼快,我跟上一個分手也才兩個禮拜而已。」
「什麼?兩個禮拜而已嗎?我怎麼覺得好久了。」
「那不錯啊,妳應該過得很快樂,因為快樂的時間總是過得好快。」
「人家那個住我們家對面社區裡的鄭媽媽,她女兒跟你同年,婷婷玉立又漂亮乖巧,媽媽看了好喜歡。」
「好喜歡?那妳去娶她啊。」
「我怎麼可以娶她?我是要你跟她認識看看啦。」
「媽,我知道妳說的是誰,她叫鄭惠容,小學是我隔壁班的。」
「對對對,就是她,既然你們是小學同學,那認識就更自然啦。」
「她不可能答應,我小學的時候掀過她很多次裙子,她非常恨我。」我說。

其實我沒掀過她的裙子,但我知道她是誰。
如果我沒有這麼說,她有八成的機率會去跟鄭媽媽約時間相親。

是的,相親。好恐怖的一件事情。
這根本就是公然的販賣人口,兩造家庭面對面,商品就是自己的孩子。品頭論足還不打緊,講到最後竟然莫名其妙開始討論聘金禮數跟結婚日期。

男女雙方甚至還不認識啊我的老天爺。

我媽想替我安排相親已經不只一次,不過我從沒讓她得逞過就是了。
有時候真的會覺得媽媽這個職業很厲害,她們總是有辦法找到對象要介紹給你,好像你是她的寵物狗或貓,她找了另一隻要來跟你交配。

婉燕也跟我說過她被家人逼著要去相親的事情,這讓我感到不可置信。
第一, 她才二十五歲,還很年輕。
第二, 她長得很漂亮,我相信追她的人應該不少,怎麼會需要去相親?

她說她母親很年輕的時候就結婚了,十九歲就生下她哥哥,二十二歲就生下她,二十四歲又生下她弟弟,哥哥去年結婚了,太太今年懷孕,待產期是五月,沒意外的話會是個金牛座的寶寶。

「我媽現在才四十七歲,幾個月後她就要升格當奶奶了,我大概可以理解她為什麼比我還急。」她說。
「可是妳還很年輕啊。」
「在她眼裡已經不年輕了。她說女人的青春很短,時間一過好對象就難找了。」
「所以什麼是好對象?」
「大概就是有責任感,肯上進,又顧家,然後溫柔體貼脾氣好之類的吧。」
「剛剛妳說的那些我好像都有。」
「是喔?那你怎麼沒有女朋友?」
「妳這麼漂亮美麗大方又善解人意都沒男朋友了。」
「你又知道我沒男朋友?」
「瞎密?!」我心頭一震,「所以妳有男朋友啊?」
「有啊。」
「是喔……」我說。自己都能感覺到語氣裡的失望。
「是啊,你好像很失望。」
「噢不!沒有!」我立刻裂嘴笑開,「我替妳感到開心啊。」
「不,一點都不開心。」
「為什麼?他對妳不好嗎?」
「他已經要結婚了。」
「什麼?」我更震驚了,「所以………妳是…………外面的………小三?」
「他還有孩子了。」
「我的老天………」
「雖然如此,我還是很喜歡他啊,所以我會祝福他。」
「妳……怎麼……這麼笨……」
「不過他不喜歡我啦。」
「不喜歡妳?但他是妳男朋友?」
「對啊,我在說布萊德彼特啦!我都跟別人說他是我男朋友。」
「………」
「你怎麼了?」
「我有點頭暈………」
「哈哈!」她笑了出來,「幹嘛這樣,我不能幻想他是我男朋友喔?」
「可以,可以,當然可以。」
「那就好啦。」
「跟妳說一個巧合。」
「什麼巧合?他也是你男朋友?」
「……欸對,我們相愛好多年……………喂!不是啦!」
「不然是什麼?」
「我的英文名字也叫布萊德。」
「真的嗎?」
「是的,全名叫布萊德彼維。」
「哈哈哈!」她笑得好開心,「你好啊,布萊德彼維。」她說。

這天其實是我鼓起勇氣打電話約她吃宵夜的,在晚上八點半的時候。
她非常的納悶,「八點半?吃宵夜?」但她還是答應了。

我們從饒河夜市的頭走到饒河夜市的尾,一樣東西都沒吃,只顧著聊天。
當我們走出夜市之後才發現好像是來吃宵夜的,所以又回頭從夜市尾走到夜市頭。

快樂的時間總是過得很快,離開夜市的時候,已經快十一點了。
身為一個紳士,把女伴安全送回家是非常基本的。

我說的是送回她的家,不是送回我家。
雖然,我並不反對…………

喂!

本來她是要我送她到捷運站,但上了我的車就是我的人……噢不,是上了我的車,車子是我在開,所以她只好乖乖地帶路。

她家跟我家距離大概是三十分鐘左右的車程,因為時間晚了,路上車子也少了,她下車後,我回到家只花了十九分鐘。

進門時我是在哼著歌的,辭海見我這麼開心,說人過太爽會死得早。
這個死殺千刀的。

「剛我跟婉燕一起逛夜市,渡過了一個美麗的夜晚,因此讓我少活幾天也沒關係。」我說。
「你少在那邊囂張。剛剛燕子傳Line給我,說明天約我吃下午茶。」
「噢!是喔?這麼爽?」
「當然。」
「會不會又整個樂團一起出現?」
「不,我確認過了,只有我跟她。」
「人過太爽會死得早。」
「沒關係,人在花下死,做鬼也風流啊!」他說。

因為隔天又要到宜蘭去跑業務,路程較遠,我得早點起床出發。
於是我快速地洗了澡(任性的電熱水器依然任性),然後迅速地躺到床上。

「今晚逛夜市很開心,晚安。」這是我快睡著的時候婉燕傳來的app。

這下糟了,我會開心到睡不著啊。













* 人過太爽會死得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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