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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千年九月,我還是個十八歲的小毛頭,駕照剛拿到,我媽送我一部中古速克達,100CC,售價兩萬三。因為老闆跟我爸媽認識多年,我家的摩托車出任何毛病都是他在醫的,也可以說是看著我長大,所以他一聽到我考上大學要離開家鄉,不但多送我一頂安全帽,還附贈兩個專業小偷大概五秒鐘就能打開的大鎖。

「前輪鎖一個,後輪鎖一個,加起來至少多頂十秒!」老闆說。
「叔叔,有沒有那種不只頂十秒的?」
「有,有可以頂三十秒的。」
「怎麼都是算秒的,沒有那種算小時的嗎?」
「算小時的時薪就比較高哦………」

說完,他看了我媽一眼。我媽完全沒考慮就搖頭,「十秒就夠了!專業小偷都在偷BMW,不會來偷你的車啦!」媽說。

老闆說多送我一頂安全帽是要祝我上大學快點交到女朋友,這頂安全帽是要讓女朋友戴的。

我接過安全帽,有禮貌地向老闆道謝,可是那頂安全帽越看越醜,不但粉紅地很不自然,上面還有一隻山寨版的米老鼠的女友米妮,眼睛好像脫窗一樣還畫歪了。

「幹!這不是米妮!這是一隻該死的脫窗老鼠!」我在心裡吶喊著。

我還記得離開台中要到台北學校報到那天是我哥載我到車站的,天氣很好,八月底的陽光是不饒人的,是那種剛洗完澡不到五分鐘就會流汗的氣溫。

印象中的台中車站總是車多而且擁擠雜亂,大到遊覽車客運車,小到腳踏車摩托車,全都擠在那幾條路上,計程車司機大聲叫喊:「大甲大甲!」、「南投南投!」,湊夠了一部車的旅客量就開走,還沒載到乘客的就聚在一起聊天罵政府。地下道和車站角落有些遊民或躺或坐,腳邊的便當應該已經放了一、兩天了吧,蒼蠅飛來飛去,他們還是揀起來吃。

這讓我想起高一那年第一次自己離開台中,同行的不只同學,還有幾個學長學姊,目的地是雲林縣莿桐鄉,為了校刊要去實地探訪一些農民生活和農會的運作。其中有一個年近七十但身體卻硬朗的像五十歲的阿伯操著台語口音跟我們說:「我當孩子的時候台灣人窮,米都煮成一大鍋粥,配幾個醬瓜酸筍就是一餐了,都不是吃飽的,都是喝飽的。現在台灣好過了,大家都有飯吃了,米也跟著不值錢了,你眼前這一片田望出去,稻作全收成也賣不到幾萬塊,我們卻要辛苦好幾個月。」

雖然阿伯身體硬朗,但多年來彎腰插秧的工作傷害,他早就已經站不直了。「背上不知道多少根骨刺哦!」他說。

對比阿伯的背影,台中車站那些遊民或許他們背後有許多不為人知的故事,但我總是很難想得通,如果阿伯說大家都有飯吃是真的,那為什麼還有人會當遊民呢?是因為好吃懶做嗎?還是真的有什麼不可抗的原因?

我為了這件事自己寫了一篇所謂的「看法」交給校刊社的社長,為了符合篇幅需要,我還一個字一個字算過字數,一共兩千零五十二個字,不包含八十六個標點符號。「身為校刊社的一員,我也希望在校刊裡看見自己的發揮。」把稿子交給社長的時候,我說。

然後校刊出了,我翻了好幾遍,確定裡面沒有我的文章。
「社長,是我寫得不好嗎?為什麼沒有刊登?」
他拍拍我,「下次吧,下次再看看。」

然後我為此失落了整整三天。

百融是跟我一起進校刊社的同學,他功課普通,但很喜歡寫東西,舉凡日記、作文、遊記、甚至短篇小說都有,他的投稿量是驚人的一年十投,跟我相比是我的十倍。隔年升高二,他在一個月內就寫出三篇文章交給社內,但社長好像還是一副「拎北不想登」的樣子,百融一氣之下拉著我一起退出校刊社,他說那感覺像是背後有政治力在操作,不然為什麼總是那幾個人的文章被刊登,而我們的投稿都像丟進大海的石頭。

有一天,我跟百融在學校附近的便利商店看見社長跟社內學姊手牽手走進旁邊的巷子,沒意外的話那個方向有一間汽車旅館,百融說他早就懷疑這兩個人有一腿,今日一見果然應證。

其實校刊社的都知道社長跟這個學姊走得很近,兩人應該是在交往,但我還是覺得百融想太多,高中生哪有什麼錢到汽車旅館開房間,就算有錢,汽車旅館也不一定會讓他們消費。

但那年的校刊發放之後,我還真不知道要怎麼反駁。

那個學姊那年寫了一篇《如何保養自己的布娃娃》,一樣被刊在校刊裡。
班上同學每個人翻到那篇,無不大笑三聲,校刊變成笑刊,我也開始對校刊社感到不屑。

百融對這件事非常不爽,「幹你娘咧!如果我寫一篇《如何保養女明星寫真集》會不會被刊出來?」
「不會,除非你願意陪社長去汽車旅館,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這話是我說的,當下我以為這是一種幽默感,你看看我笑得多開。

但是百融卻爆發了。

他寫了一封很長的信,我想一定有數千字以上,並且直接面呈校長,校長說會處理,卻整個月沒回應。他又寫了一封信寄到市政府教育局,大概一個月後得到回覆,只有短短的兩句話:「此案屬校內社團事務,已責成貴校專責單位處理。」

這件事百融耿耿於懷,一天學校週會,全校齊聚禮堂,當天他寫了一張全開海報,校長還在台上講話,他就把海報攤出來站到椅子上。海報前面寫著:「息事寧人,欲蓋彌彰。」後面寫著:「校刊社審稿黑箱作業!操!」那個操字還用紅色的。

對了,他那個欲蓋彌彰的欲應該是不小心寫成慾,他乾脆把那個多出來的心字割掉,所以海報有個洞。

「那一定是註定要寫錯的!因為我剛好從那個洞裡看見台上校長的表情,幹!好爽!」他說。

不過,一點都不意外的,他站沒十秒鐘就被兩個教官從椅子上拽下來。他在全校近三千人的掌聲中被拖出去,那畫面我永遠都記得,那是一個英雄要從容赴義的姿勢。

三天後學校穿堂的公佈欄上貼著:「二年十一班學生葉百融,因在學校公開活動期間公然搗亂,依校規記小過乙支,以為懲戒。」他跑去找教官問說能不能影印一張做紀念,被教官罵無恥、混蛋,他卻哈哈大笑。

他這種公然對抗的所作所為在學校傳成佳話,但事件本身的結果卻不了了之。
但是這個世界就是這樣,不管你做什麼,一定會有人有意見。幾天之後就聽到有人說他自以為是、不知羞恥、一定是想紅。

面對這些莫須有的批評,他開始計劃要到校刊社潑油漆,我好說歹勸地了很久才讓他打消念頭。

高中畢業之後,百融沒考上國立大學,不符他父母期待,因為他是獨子,家人期待很深,所以被逼著重考。其實以他的成績要上國立有點勉強,而且他總是說唸書沒什麼前途,要不是不想讓爸媽失望,他還真想去當警察。

認識他的都知道他的正義感很強,想當警察一點都不意外。

那時有另一個跟我們感情也不錯的隔壁班同學凱聖,他跟百融的個性就天差地別了,他一整個就是得過且過,開心就好的人,大多數人看不慣的事他好像連罵聲幹都懶得罵。

放榜之後,凱聖考上輔仁,我考上東吳,我們約好百融重考的時候要去陪考,順便要他叫我們一聲學長。

「我跟凱聖都在台北,你就考來台北吧,我們在台北等你。」我說。那天我們三個在吃湯圓,百融還在為了聯考失情低落。
「還好我不是你爸媽的小孩,說不定上台大他們還不滿意咧。」凱聖說。
「台大咧?台大補習班比較近一點啦。」百融嘴裡嚼著紅豆說著。

這些話言猶在耳,隔年百融考上清華,問他為什麼突然這麼猛?
他說:「只是考題剛好我大部份都會寫而已。」

這時一陣刺耳的喇叭聲把我從回憶裡拉回來,原來是我哥擋到客運車的路。

他騎著我的速克達,一邊騎一邊回頭警告我:「我跟你說啊,台北路很亂,天氣又差,而且人都很現實勢利,不比我們家這裡,你學校在陽明山腳下,交通狀況糟,假日常常塞車,沒事就別離開學校,知道嗎?」他講這些話的時候,有些語氣像極了我爸。

我哥大我五歲,我上大學的時候他已經在當兵,部隊在台北林口的一個憲兵營區,台北對他來說應該不算陌生,他的女朋友就是台北人,我想他一定跑了許多地方約會。

我哥本來是個很三八的人,話很多,也很愛耍寶,感覺很不正經,但奇怪的是女孩子好像很吃這一套,他才高三就已經交過三個女朋友,一年換一個,而且還都是同班同學,我問過他這樣不會鬧出人命嗎?

他笑笑的回答我說:「這就是我厲害的地方。」
厲害?哪裡厲害?我看他是得了一種不跟同班女生交往就會死的病。

雖然我一直覺得我哥可能有過動或者是神經質的毛病,而且小時候跟我吵架打架他從來不手軟,但成長過程中他還算照顧我。小學時被欺負他會替我討公道,不過雖說是討公道也只是去叫人家來跟我道歉,但我明明是想看他把對方扁一頓。

媽媽交待我哥要替我買好車票,還要幫我把速克達寄運到台北,臨進月台的時候哥哥塞給我三千塊,說是媽媽交待給我的救命錢。

「媽要上班沒空來送你,你十八歲了,要學會照顧自己,媽說這三千塊是要給你救急的,出了什麼事,這錢可以讓你吃飯還有買車票回家,千萬別亂花,把這錢收在你平常最不會拿到的地方。」哥哥千叮萬囑地交代著。

一直到我走下月台階梯,我才轉身對他揮手,他同時也對我揮手。
我記得他揮手之後的最後一個手勢是用右手比出大姆指,那個手勢我從小到大只看過三次。

第一次,是我小學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上司令臺領獎,得獎名目是「拾金不昧」。我只是在放學回家路上撿到一個信封,裡面有一封信和好幾千塊,順路經過警察局時拿進去而已,幾天後老師就在班上表揚我,還說校長要頒獎給我。

獎品是一張表揚狀跟一小盒彩色鉛筆,只有六支,連七色彩虹都畫不齊。
但回家之後我爸很高興,用這個手勢跟我說了聲:「很好!」

第二次,是我國中一年級的時候,我把一隻被車撞的小狗抱去找獸醫,那時我的交通工具是一輛沒有變速功能的破腳踏車,其實牠在籃子裡的時候就已經死了。我爸還是因此給我鼓勵,用一樣的手勢跟我說:「很好!」

這次,我沒有聽我我哥對我說「很好!」,我也不知道他為什麼要對我比出這手勢,但我卻沒來由地一陣鼻酸。

在家裡生活了十八年,我一直以為自己是家裡最小最沒地位的,爸媽高高在上就不用說了,哥哥是我從有記憶以來就一直很尊重又有點敬畏的對象,沒辦法,他在家裡講話超有份量,連我爸都會問他的意見。

我還有一個姐姐,小哥哥兩歲半,也大我兩歲半,護專畢業之後就在醫院裡面工作,大家都說她的性格比較獨立,從來不曾給家裡找過麻煩,雖然我覺得那其實是孤僻。

我爸過世了,是一場意外,那年,我十四歲。
不知道為什麼,爸爸的棺木被丟進焚化爐的時候,除了我哥之外,全家都哭成一團,我甚至哭到喉嚨啞了,沒聲音好幾天。

那天之後,我哥好像就變了一個人,他講話不再跟以前一樣三八,也很少在耍寶了,講話開始有一種樣子出現。

而那個樣子,像極了我爸爸。

我還記得有一天晚上,我在家裡聞到菸味。爸爸去世之後,家裡一整年沒有出現這熟悉的味道。

我循著味道找去,發現味道從隔壁我哥的房間傳來的。
我開門進去,看見我哥站在陽台上,他回頭看了我一眼,沒說話,繼續抽。

「哥,你幹嘛抽菸?」
他又轉頭看了我一眼,還是沒說話。
「哥,你回答我啊。」
「你問這麼多幹嘛?」
「你不回答我,我就跟媽講,說你偷抽菸。」
「媽早就知道了,而且我已經二十歲了,我抽菸是合法的。」
「是喔!那你為什麼要抽菸?」說著說著,我拿起他的菸盒瞧了瞧。
「你少在這裡好奇,回去你房間啦。」他把菸搶走,然後推了我一把。
「抽菸什麼感覺啊?」
「你成年後自己抽抽看就知道了。」
「是喔!我現在就想知道,可以嗎?」說著說著,我從菸盒裡抽出一根菸。
「可以啊,如果你不怕我去跟媽講的話。」我哥說著說著,拿起打火機作勢要幫我點菸。

我沒種,我不敢,我看著手上的菸和已經湊上來的火,心裡暗悶了一陣,哼了一聲,把菸丟還給他,逕自回到我的房間。
沒多久我就聽到我媽的腳步聲走進我哥的房間,她說:「趙克民啊,你菸少抽點,明天要回學校了,東西帶好了沒?」

又過了一會兒,我就沒聞到菸味了。
在那一瞬間,我心裡突然覺得很難過,我好像才真正地意識到,原來爸爸真的不在了。

此時,我點起手上的菸,那是我爸習慣抽的七星淡菸。
我趴在窗台上,今晚的台北跟往常一樣,除了最亮的北極星,其他的都看不到。

這時,我的電話響,「克愚,我跟政業要出去逛夜市,你要去嗎?」廖神學長敲敲我的房門說。
「好啊。等我抽完這根菸吧。」我說。

是啊,等我抽完這根菸吧。
我哥說的對,自己抽過之後才知道抽菸的感覺。

並不是菸好抽,而是好像離我爸近一點。











● 嗨!爸,一起抽根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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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iyaw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