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一冬天某個早上,凱聖他們班跟淡江大學的女生辦了一個聯誼,身為召集人兼主辦人,他必須負起出遊前探路的責任。於是他打電話給我,要我陪他一起去探路排行程,目標是陽明山和金山老街。

凱聖這個人是標準無事不登三寶殿的人,他找你一定有事,他沒事的時候就像在地球上消失。

好死不死,我們約好探路那天剛好有個寒流報到,他從新莊輔大數十里迢迢到外雙溪來找我,結果氣喘病犯了。

我跟他從高一就認識了,結果到這天才知道他有支氣管氣喘病。我開始在腦海中翻閱回憶,確實以前我跟百融約他打籃球的時候,他都只在旁邊替我們撿球,我們以為他只是對籃球沒興趣,從沒想到他是個無法劇烈運動的人。

「可以……飛踢………台北嗎?」我們約在我學校大門口見面,他雙腿跨在摩托車上,看起來有點虛弱,呼吸聲中帶著尖銳響亮的「咻咻咻」的氣聲。
「你說什麼?」
「飛踢台北……我說飛踢台北……」說著說著又喘了起來。
「等等,剛剛是摩托車騎你過來的嗎?還是你騎它?你怎麼這麼喘?」
「我有氣喘病……」
「什麼?真的啊?」
他沒說話,只是點點頭,然後從自己包包拿出一瓶罐子,放到嘴裡用力地吸了一口。

「那是什麼?」
他努力地平靜了呼吸之後,「這是吸入劑,用來擴張我的氣管,讓我呼吸順暢一些。」他說。
「那你怎麼會這樣?」
「從小就這樣了啊。」
「認識你這麼久怎麼沒看你這樣過?連說都沒說。」
「我有氣喘還要昭告天下啊?」
「發新聞稿比較方便。」
「哼!去!」
「所以你隨時會發病?」
「嗯,」他點點頭,「天氣變了也會,尤其是溫度濕度起大變化的時候,所以還是我們老家台中好,冬天不會又冷又濕,台北完全相反,天氣任性地跟什麼一樣,所以我才說要飛踢台北。」
「飛踢台北?為什麼?」
「就是台北這種機掰天氣變化害我又犯氣喘了,我已經好一陣子沒發作了,媽的。」
「是喔!那你要怎麼飛踢台北?」
「找一個最能代表台北的地方啊,飛踢前還要助跑!」
「所以是哪裡?」
「我還在想,想到再告訴你。」他說著,眼珠骨碌碌地轉著,要不是我剛剛親眼看見他拿著吸入劑在吸,我根本感覺不到他正在不舒服。

凱聖一直都是個自然派的人,做什麼事都很自然,即使那件事真的很奇怪很突兀,一般人就算勉強自己去做也會卡卡的,但他做起來就是一整個順暢。

包括生病或是受傷。

高二時有一次他在學校發生意外,上課時被課桌椅凸出來的鐵釘劃破小腿,長達二十公分,傷口之深,都看見裡面的白色脂肪了。

結果他老兄一聲不哼,很自然地上完整節課,然後整條腿都是血卻很自然地走到我們班上找我跟百融,他指著自己的小腿說,「今天中午吃麥當勞好不好?」

我想你一定不懂他的意思,他的意思是說,要我跟百融陪他一起到醫院去縫傷口,然後再一起去吃麥當勞。

你看他多自然。

台北的天氣最為人垢病的就是那種要下不下的雨,雨細小到用飄的,飄到你心煩意亂。偏偏細雨的密度又高,全罩式安全帽三不五時就得擦一下面罩,不然連路都看不到。

唸文化跟東吳的學生對陽明山基本上都很熟,去金山的路也都知道。尤其是文化的學生,學校就在陽明山上,整座山都是他們的地盤。

我還是大一新生的時候,我上陽明山的頻率是每個禮拜三次以上,都是同學吆喝著就走了。但是我的梗梗有點年邁,每次上山都在一行十多部機車隊中殿後。

噢!對了,梗梗是我的速克達的名字,這不是我取的,是我姐取的。

「如果你希望它跑快一點,就叫它梗梗,你不覺得聽起來很像機車引擎聲嗎?萬一哪天它跑太慢,你就一直叫它的名字,梗梗梗梗梗梗梗,相信它會爭氣一點。」我姐這麼說。
「是喔!那如果以後妳的小孩跑步很慢的話,妳要叫他什麼?」我有點不屑地問。
「衝衝,叫久了他就會一直衝了。」
「趙克蓉,妳一點想像力都沒有。」
「不然咧?」
「要叫他子彈,他跑很慢的時候,妳就叫他子彈彈彈彈彈彈彈,他就會跑快一點。」我說。
「趙克愚,我們的對話到此結束。」
「幹嘛這樣?這邏輯明明就是妳的。」

從小到大我就喜歡逗我姐,因為我覺得她在家裝酷很沒必要,而且我覺得愛裝酷又孤僻的女生很難嫁出去。

她才剛上國中就有男生在追求,而其中不乏高中生,那時我才國小,高中對我來說大概跟月球差不多遙遠。從那時候開始,我不只一次在我家陽台上看著她把追求她的男生轟離我家大門,那幾個男生都穿著帥氣而且手上不是拿著玫瑰花就是帶著禮物,但其實不管穿得多帥,手上拿什麼東西,我姐都只用一句話就讓他們吃土:「我對男人沒興趣。」

這話我爸聽過,他的反應是點上一根菸,然後暗自沉思。
這話我哥聽過,他的反應是哈哈大笑。
當然我媽也聽過,她多次把我姐抓到房間裡想問個明白,結果都是碰釘子。
你想知道我的反應嗎?我沒什麼反應,因為我一直裝得自己很聰明,聰明到我好像是全家第一個知道我姐是同性戀的人。

但其實我白裝了,我媽也誤會了許多年,她在醫院實習的時候交了一個男朋友,而這個男的是她負責照顧的病人的兒子。

女人在戀愛之後真的很不一樣,我第一次看見我姐化妝,然後看見我姐晚歸,甚至聽到我姐在講電話的時候一整個輕聲細語,我突然有一種想衝上去抓住她的肩膀,然後用力地搖晃她,大喊「該死外星人!快把我姐還給我!」的衝動。

還好我的衝動都有忍耐下來,幾個月後他們就分手了,原因不明,因為她什麼也沒說,紮紮實實地失魂落魄了六個禮拜又兩天半。

噢!我之所以記得這時間,是因為她在自己房間的月曆上寫「幹」,每天寫一個,一共寫了四十四個,我沒聽過她罵幹,我想她也不曾罵過幹,但不罵不代表不能寫,我猜那是她在罵自己。

第四十五天,她睡到中午起床,要我陪他去看電影。那是她這輩子第一次,也是到目前唯一一次請我看電影,我還記得電影名稱是《終極殺陣》,是一部法國片。

這部片很好笑,但她看到哭。
那天回家後,她就恢復正常了,繼續裝酷,繼續孤僻,月曆上沒幹了。

外星人終於把我姐還給我了。

跟我姐相較之下,君儀就顯得落落大方、平易近人許多。
如果我姐的樣子、身材、再加上那孤冷的性格有八十分的話,那君儀就快破錶了。

政業看過我姐之後有這麼一段評語:「你姐冷得像是精品店櫥窗裡的愛瑪仕舶金包,沒實力的人只能隔著玻璃看一看。」
「我姐有這麼高級?」
「她是冰山美人級。」
「是喔!那君儀呢?」
「君儀啊,她就像是運動用品店的多功能大背包,高貴不貴,人人都有機會。」
「是喔!但背包就背包,為什麼一定要大背包?」
「我覺得她屁股有點大,老一輩的都說屁股大的很會生。」
「幹,你個色胚!只注意到她的屁股。」
「我還注意過她的胸部,如果你想餵她吃花生,就直接朝她的胸部丟過去,彈進她嘴裡應該沒問題。」
「………」
「幹嘛?什麼表情啊?不覺得我形容得很生動?」
「我相信有眼睛的都知道她發育很好,但你能不能注意一點別的地方?」
「你是說……大腿嗎?」
「腿你媽!我是說臉啊!髮型啊!」
「是喔!」,他刻意學著我習慣的口吻,「但是她不是我的菜,你喜歡就挾去配吧。」他說,講得一副是施捨給我的樣子。

君儀跟我們同班,她笑的時候眼睛會稍微瞇起來,雖然不是那種會笑的眼睛,但親和力十足,如果再瘦個五公斤左右應該可以去考空姐。

應該………吧。

我第一次上陽明山的時候就是載著君儀上去的,大一開學後沒幾天,除了政業跟室友之外還沒認識幾個,班代就辦了這個活動,目的當然是要讓大家多多認識。

梗梗那天好像比較爭氣,多載了一個人也不見它有什麼力不從心,出發前我跟君儀警告過:「我是很榮幸可以載妳啦,但是我的車有點慢,如果妳不介意的話,請接過這頂安全帽。」

我把脫窗老鼠丟給她。

「你這是在暗示什麼嗎?」她說。
「什麼意思?」
「是在說我有點大隻,車子會爬不上山嗎?」
「噢不!妳誤會了同學,比起妳的體重,我更瞭解我車子的能力,我是稟實以告啊大人。」
「好吧,姑且信你。」她接過安全帽,跨到後座,很自然地拉著我腰邊的衣服。
「我先自我介紹一下,我叫趙克愚,今天就由我當妳的司機了。」
「我叫王君儀,今天就麻煩你了,如果車子半路掛了我可以幫忙推。」
「是喔!但這應該是不會發生啦,如果真的發生了,我會幫妳攔計程車。」
「計程車太貴了,我搭公車就好。」
「咦?啊不是說會幫我推車?」
「咦?我開玩笑的你當真?」

說完,我們都笑了出來。

或許是因為那天聊得很開心的關係,之後好幾次出遊,她都很自然地選擇梗梗當她的交通工具,但其實她有自己的機車,而且是新的,但她說台北人生地不熟,路也不認識幾條,怕迷路根本不太敢騎車。

「有一次我迷路了兩個多小時,地點還是我自己的家鄉台南喔!補習班下課都快十點了,不知道為什麼我恍神轉錯了一個彎卻沒發現,等到回過神來,完全不知道自己身在何處,都快十二點了還沒到家,嚇得我差點閃尿。」

是的,她說閃尿。一個清秀漂亮的女孩子說自己嚇到快閃尿,記得我當時笑得有點誇張。

「時代變了,很多人說女孩子該獨立一點,但我覺得到哪裡都有人載是很幸福的。」她說。
「誰載都可以?」
「只要是認識的好朋友、同學,都可以啊!而且有個人作伴還可以聊天,不錯吧?」
「是喔!不是男生載比較好?」
「幹嘛限定?男生女生一樣好啊。」
「男生女生一樣好?這不是內政部鼓勵生育的標題嗎?」
「哎呀拿來用一下嘛。」她說。

所以我還蠻常載到她的,有時候是去夜市,有時候是去看電影或是展覽,載久了,對彼此的瞭解就像梗梗儀表上的公里數一樣慢慢增加。

喜歡也是。

君儀說,她是我的好哥們,我是她的好姐妹。除了好姐妹三個字感覺好像在說我有點娘(但我一點都不娘,我可是堂堂身高一百七十五公分以上的男子漢。)之外,她這段話我是認同的,但只認同了一半。

我知道她喜歡一個他系的學長,但那個學長喜歡另一個學姊。

我喜歡君儀,君儀喜歡學長,學長喜歡另一個學姊,感情還沒開始就已經是多角關係,這太複雜了,最好趕緊抽身而退。

我知道或許放棄會比較輕鬆點,但感情又不是憑發票辦退貨那麼簡單,最好是能說放棄就放棄。

「慢慢來吧。」我在心裡這麼告訴自己。

我跟凱聖騎到金山老街的時候已經下午兩點半,兩個人還沒吃午飯,餓到前胸貼後背。凱聖說要謝我陪他探路,請我吃了老街知名的鵝肉。

回到台北市之後,凱聖突然想起他要去哪裡飛踢台北,我問了地點,他賣了關子,要我跟著他走。

結果他一路騎到台北市政府,下午五點半,天都已經黑了。

他車子沒有熄火,就停在市政府大門前,那兒有警察站崗,但是別忘了,他老兄自然派的,根本沒在怕,他先在門前的白色石獅子跟大柱子之間做出選擇,後來選了大柱子,只見他先助跑了兩公尺飛踢大門右邊的柱子,然後轉頭看看警察,警察也在看他。然後他又踢了第二次,這次助跑了三公尺左右,警察走過來了。他老大不甩又退後了五公尺遠,完成了第三次飛踢。

這次踢完,警察剛好走到他旁邊。
「你在幹嘛?」警察說。
他從包包裡熟練地拿出吸入劑,「飛踢台北啊……」他說,說完就把吸入劑往嘴裡塞。
「什麼飛踢台北?」
「哎呀你不懂啦。」他講完就跑向自己的機車,瞬間騎走。

我留在原地傻眼,不敢相信他就這樣丟下我,此時我正好跟警察大人四目相接。

「他是你朋友?」警察問。
「不,我不認識。」我說。











● 嗯,自然派。媽你個自然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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