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橙色九月已經不是我的店了,請不需要問我為什麼要賣?或是問我當初賣了多少錢?問這個不是很怪嗎?而我也不會再去店裡,畢竟前店主到店裡,不管是消費還是其他目的,我想都會引發一些誤會。(類似前店主好像是來看店有沒有倒的。或是老主顧會在看見前店主時來發牢騷,或是老員工會來表達一些意見。別說以上都不會發生,就算我想太多,我寧願選擇事先避免。)


 


第二:我不會幫任何人寫故事,我不是「為人創作股份有限公司」。(甚至我不是個作家,請不要稱呼我為作家,我想我這輩子都沒有資格被稱為作家,我並不是什麼傳統文學比賽出線的,我的成績只是時代順勢的造就,我只是運氣好。)。請不要誤會《有個女孩叫Feeling》是在幫別人寫故事。沒錯,那是我朋友的故事,但發生當時我一直在場,或是我一直接收得到發展訊息,所以我能闡述。(坦白說,寫《有個女孩叫Feeling》之後我挺後悔的,因為要我幫忙寫故事寫情書寫小說寫傳記的信件與留言不停地困擾著我。)但是,如果各位想記錄什麼事,或是追求某個人,我想,我必須在這裡直言,不管你要追女孩或是男孩,不管你要紀念哪一段愛情友情親情,我從不曾在你身邊,我從不曾聽過你的事,要我幫忙寫,這到底有什麼幫助呢?


 


請恕我不客氣的說,為了要追那個男生(或那個女生)來請我寫故事,就算我寫了,很幸運地被你追到了,如果對方要求再來一篇,你還要來找我嗎?我如果不客氣一點,或是勢利一點,替你完成這樣的一篇故事,你認為要付我多少錢呢?


算你運氣好一點,對方從此沒有要求再來一篇,那這個男生(或是女生)真的是“你”追到的嗎?還是我追到的?


 


而且,各位把我看得太神了,我必須感謝你們的愛戴。如果用我寫的文章或是情書或是小說,我就能追到誰誰誰,那我早就已經跟侯佩岑在一起了,或是跟林志玲傳緋聞了。


 


請不要誤會我以上的意思,以上任何一個字,我絕對沒有任何責備的意喻在內,而是想提醒各位,你們跟我一樣都是人,都有靈魂有血淚,我不相信你們寫不出來。或許你們覺得寫得不好很難過,但當你拿著一大疊故事或小說或情書交给為方時,對方能不感動嗎?如果對方看完之後告訴你「寫得好爛」,那這個人你還要繼續追嗎?還要繼續喜歡嗎?


 


第三:請不要留言或是來信要我的電話地址,或是問我住哪,我明天要去哪裡。這真的有點奇怪。或許各位對我的生活很好奇,但我跟各位一樣都是人,我也吃飯看電影逛街打球,說難聽一點,我也會大小便。好奇我的生活不太有意義。


 


重申一次,我沒有任何責備的意思,我純粹傳達某種困擾著我的訊息。希望你們了解,先謝謝你們的體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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