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離我出上一本書的時間,已經四個月了。或許四個月聽起來好像不是太長的時間,不過對一個以寫書當職業的人來說,就好像自己炒自己魷魚四個月一樣,而且失業的四個月當中,如果硬是要把時間分配表拿出來畫一個統計圖的話,那麼最長的那一條應該是“睡覺”。

每個人一天以睡覺八小時來算,一天睡掉了三分之一。四個月算成去尾數的大整數就是有一百二十天,那我一共睡掉了四十天。

這個算法非常老套我知道,因為在很多年前就已經有人提出一個「以一個人能活六十歲來說,那一共睡掉了二十年。」但我的重點不在這句話是什麼時候什麼人說的,而是在這「睡掉二十年」上面。

我想你們都沒有清楚地去想過,睡掉二十年是多麼快樂愜意的事情。或許很多人會說那麼長的時間被睡掉了真的很浪費,但我的看法可不樣。

睡掉二十年是多麼快樂愜意的事情呢?這表示這輩子有二十年是沒有知覺的,是絕對自我的。如果常做一些美夢的話,那二十年的日子換來一些美夢何嘗不好?在沒有造成其他人的傷害與無傷大雅的前提之下,人本來就過得快樂一點比較重要,不是嗎?

所以當我還在努力地做著美夢試著讓自己過得快樂一點的時候,如玉打電話問我有沒有新的寫書計劃,我擦掉流到一半差點滴在枕頭上的口水,然後嗯嗯啊啊地支唔半天說不出一句話來。

如玉是我的編輯,她當我的編輯已經八年了,這段時間真可說是她美好的青春。掐掐手指算了一算,她大部份二開頭的歲月我都參與到了,當一個女人這麼黃金的歲月用在為另一個男人出了十三本書,她的怨念恐怕會比日本鬼片裡的貞子還要深。

「啊?幾點啦?」接起電話,我有些恍惚地說。
『下午兩點。』如玉非常清楚地回答。
「唔?我好餓。」我一樣躺在床上,摸了摸肚子。
『嗯,新稿子什麼時候要交?』如玉的聲音好冷靜。
「我等等該吃些什麼呢?」我說。
『新稿子什麼時候要交?』如玉說。
「上次我去一家牛排館吃牛排,他的牛排好老。」
『新稿子什麼時候要交?』如玉還是這麼說。
「妳要不要介紹我一家好吃的牛排館?」
『新稿子什麼時候要交?』如玉依然這麼說。
「什麼?新稿子牛排館?這是啥鬼子牛排館?誰敢去啊!」我大叫了起來。
『新稿子什麼時候要交?』如玉還是依然這麼說。
「啊……」我吐了吐舌頭,以為我幽了如玉一默,「哈哈,不好笑嗎?」我說。
『你覺得呢?』
「我覺得還不錯呀。」我又乾笑了幾聲,給自己的幽默捧個場。
『新稿子什麼時候要交?』她像唱片跳針一樣地在重覆這句話。

坦白說我不知道該怎麼還她這些年的青春,她的怨念到底該怎麼平復些我也是一點辦法也沒有,不過她還算是個很善良的人,她並沒有拿著鞭子坐在我書房裡的電腦旁邊盯著我寫新的稿子。聽說日本某些紅透半邊天的漫畫家,他們的編輯會拿著超大根藤條跟在他們的繪圖桌旁盯著他們完成進度,還會不時練習揮棒動作。

為了讓我交出新稿子來,如玉從來沒有用過可怕的方法,她總是會客氣的問我,當我擺爛的時候,她還會這麼說:『為了我在你身上投注的青春,寫部好小說來回報一下嘛。』對,她會這麼說。

不過通常我對於把青春還給她這件事情是一點興趣都沒有………啊!啊!不不不!我是說,我對於把青春還給她這件事是一點辦法都沒有,誰能把青春還給另一個人呢,你說是吧?

很多讀者曾經寫信問我,要寫一部好小說有多難?拜託,這難度跟登天差不多。

好小說的定義實在是模擬兩可、眾說紛紜,每個人對好小說的見解都不一樣,就像每個人對美醜的定義不同。很多人覺得侯佩岑很正,很多人覺得林志玲很美,把她們當成小說來比喻的話,她們就是兩部大多數人都喜歡的小說。不過還是會有人覺得呂秀蓮是正妹,就是那個自稱是英文老師但英文卻很破的什麼“通尼欠”的,這個我就不予置評。

把前面的說法代入,有人覺得我寫的小說是好小說,那我的作品就可能是侯佩岑或林志玲,但也有人覺得我的作品不堪入目,那我的小說對他們來說就是呂秀蓮。

所以寫出好小說為什麼跟登天一樣難?因為好壞不是「寫的人」去決定,而是「看的人」去評斷。

前些日子,我正在為了新的作品該寫哪些更精彩的故事使它變成一部好小說而苦惱著。

苦惱這樣的事情其實當下的心理狀態是很緊繃的,就像我說的,因為好不好不是由我決定,所以我能做的只有盡全力去寫更精彩的東西,然後讓讀者來評斷好與不好。

但當時我想不到更精彩的故事,獨坐在自己的電腦桌前,我已經發呆了好久好久,當下我想過用我的右手一把抓住我的頭髮,然後用力地朝牆壁砸下去,可能會砸出一個新的靈感,那麼一部曠世鉅作就誕生了。

但實驗結果徹底失敗,因為我沒綁住我的左手,所以我的左手下意識地去擋在牆壁上,於是我的頭砸在我的左手上。

「我的左手受傷了,沒辦法打字,能不能晚一個月交稿?」電話裡,我這麼跟如玉說。夜裡十點,HBO的強檔影片剛好播到一半。
『哈哈哈!』如玉笑了三聲,然後我就被掛電話了。

有一天晚上,我還是一樣醉生夢死地在網路上亂晃,一旁的電視裡,洋基隊正在被遊騎兵隊無情地宰殺。就在我不忍心再看著洋基一分一分地掉而別過頭去時,我的朋友阿忠打電話來,我們聊了好一會兒。

阿忠是我認識了好多年的好朋友,他看起來像個粗人,但他有非常文靜的一面,他總會在我出書的第一天就到書局去買一本我的書,然後在第一個晚上就把書看完,有時候他會打電話告訴我他的心得,有時候則不。

我總是告訴他別買我的書,我可以自己送他一本。但他說身為朋友連這點小事都不捧場,那朋友也不用當了。

這天晚上,他跟我聊到小說題材的問題,他說他有一些事情想用小說的敘述方式自己寫寫看,問我要怎麼拿捏用字遣辭的尺度。

「如果你有時候故事寫不出來了怎麼辦?」他問。
「我………」我思考了一會兒,「目前為止是還沒有這樣的情況發生。」我說。
「這麼強?」
「不是強,這跟強不強沒關係,我覺得我有把一件無聊的事情寫得很有趣的天份。」我解釋著。
「所以你的意思是你收集很多無聊的事?」
「對。」
「然後把它變成有趣的事?」
「對,用我腦袋裡的想像力去加工。」我說。
「所以無聊的事對你來說很重要?」
「發生在我周遭的每一件事都很重要,那對我來說是補給品。如果我是一棵樹,那麼這些事就是讓我繼續長大的養份。」

「那如果你沒有那些無聊事了怎麼辦?」他問。
「你說到重點了,最近我就是找不到有力的無聊事。我想再寫一部好看的小說,我腦子裡的資料庫有很多無聊事,但我總覺得那些無聊事不夠力,我的腦袋加工不出好故事。」我搖搖頭,嘆了一口氣。
「什麼不夠力?」他說。
「那只是我對無聊事的等級分別而已。如果普通無聊事可以在我腦袋裡加工出七十分的好故事,那麼有力的無聊事可以在我腦袋裡加工出一百分的好故事。」我試著用最簡單的方法解釋給他聽。
「那你之前都怎麼做?」
「到處找啊!」
「怎麼找?」
「就是離開這張我一直坐著發呆的椅子,去另一個地方,隨意做些事情。」

「哪些地方?」
「什麼地方都可以。」
「像是…………去看電影?」
「對。」我邊說邊點頭。
「像是…………去散步?」
「對。」我點頭點得更用力了。
「像是…………去旅行?」
「對對對。」

「那你去看過電影了嗎?」他問。
「全部看光光了。」
「那散步呢?」
「已經散到我整個人都快散了。」
「那旅行呢?」
「我已經旅到換那些地方來旅我了。」
「那…………………………」他拉了好長的音,然後接著說「……………搬家呢?」







* 對啊!搬家!我怎麼都沒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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