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在離開我家時,偷偷地在我的枕頭下放了一封信。
高雄的叉叉,我們只完成了從中正技擊館走到愛河那一段。

在她回到台北之後,我就很少接到她的電話,她也很少接我的電話。時常是我打去,響了十二聲,然後轉進語音信箱,我對著語音信箱說我很想念妳,感覺像是個白癡。

育佐退伍之後,回到家裡繼承家業,汪爸爸的身體在年輕的時候操壞了,某一次突然昏倒被送醫急救,醫生說肝指數過高,超過三百六,(正常是四十),被嚴重警告是肝功能危險群的患者,不能晚睡,不能抽菸喝酒兼熬夜,不能煩惱太多。汪媽媽說還好育佐及時退伍回家撐起工廠,不然汪爸爸大概會……嗯……點點點。

伯安退伍後,到專補國中生的補習班去教書,聽他說第一個禮拜就抓到學生在上課時偷翻色情漫畫,而且那名學生的褲子拉鏈沒拉。

「你在幹嘛?」伯安拍了一下那個學生的肩膀。

伯安只是這麼問而已,那個學生嚇到大哭,補習班的班主任立刻打電話請學生家長來,要他們了解一下學生在補習班的行為。

伯安說,他一度懷疑那個學生在上課的時候一邊看色情漫畫一邊自慰,不過跟他的同學打聽之後,他知道那個學生上完廁所後時常會忘記拉拉鏈,所以應該沒有什麼嚴重的行為偏差。

於是他跟家長說,學生在青春期會偷看色情漫畫很正常,不需要大驚小怪。
然後他就被班主任叫去大罵一頓。

「當老師之後才知道當年我們老師的辛苦,他媽的國中生真的很白爛。」伯安說。
「你還敢講?當年就是你最白爛。」育佐應了一句。
「很敢說喔你!當年是誰先開始玩打小弟弟遊戲的?就是你!汪育佐!」
「誰叫你看宮澤理惠寫真集看到流口水?打你小弟弟是提醒你不要太變態。」

兩個快二十五歲的大男人出現這種對話,我在旁邊聽到笑翻。
然後我就被打了。

育佐帶著學姐到我家樓下來找我的那天,是我的退伍日。
學姐剛從美國回來不久,身上還有一種剛從國外回來的奔放感,我說的是穿著,不是說她很放蕩,不要誤會。

然後育佐打了電話給伯安說要慶祝我退伍,一起吃個飯,伯安剛從補習班下課就趕過來,手上還有沒洗乾淨的粉筆灰。

「這位就是鼎鼎大名的學姐嗎?久仰大名。」才剛坐下來,伯安對學姐作了個揖說。
『別再叫我學姐了,請叫我彩娟,我姓葉,葉彩娟。』學姐介紹著自己。
「好的,學姐。」伯安說。
「沒問題,學姐。」我說。
『請不要再叫我學姐了,不可以叫我學姐。』她作勢生氣地說。
「為什麼不可以?」
『因為你們跟我不同校,不可以叫我學姐。』
「可是育佐是我們的同學。」我說。
「我們同學的學姐,就是我們的學姐。」伯安說。
『是喔?那育佐的爸爸是不是你們的爸爸?』
「不是。」我跟伯安同聲說。
『那我就不是你們的學姐。』
「是的,妳是我們的學姐。」
『我不管我不管!不要再叫我學姐了,請叫我彩娟!』
「好的,學姐。」伯安說。
「沒問題,學姐。」我說。

然後她呈現半崩潰狀態,哼的一聲,雙手交叉在胸前,一副要爆發的樣子。她先看了看我們,然後看了看育佐,育佐故意裝作不干他事的表情,立刻被扭了耳朵。

『你就這樣眼睜睜看著我被虧啊?』學姐說。
被扭著耳朵的育佐表情痛苦地說,「好啦好啦,這兩個王八蛋交給我來處理。」等學姐一放手,他摸了摸自己的耳朵,然後很嚴肅地說「兩位親愛的同學、朋友、兄弟,請你們不要再叫她學姐了,對一個已經二十六歲的女人來說,這是一件非常不禮貌的事,並沒有任何一個女人能接受年紀的數字被攤在陽光下去審視,更何況是一個已經二十六歲的女人呢?」

很好,他還是一樣廢話很多,旁邊的學姐已經快要變身超級賽亞人了。

「所以,請你們叫她汪太太,不要叫學姐。叫汪太太比較親切,叫學姐是我的專利。」他說。

這時我跟伯安互看了一眼,他又接著說:

「來,跟我唸一遍,汪─太─太。」他一邊唸一邊指著嘴巴強調著嘴型。

接下來育佐的慘狀,請容我不再詳述了。
不過,我必須說明一點,那天育佐不停地用汪太太稱呼學………嗯……彩娟,而彩娟完全沒有否認,甚至回稱他汪先生,這甜蜜的樣子看在我跟伯安眼裡,簡直就快要瞎了。

伯安為了不讓育佐專美於前,他立刻宣佈了一個消息,朱曉慧已經決定離開台中,要搬到高雄來跟伯安一起住,兩個人在一起了五年多之後,正式進入試婚階段。

「為什麼還要試婚?人家跟了你五年多了,還要試什麼?」育佐問。
「當然要試啊,我想試試看她到底有辦法替我從地上撿幾次臭襪子跟丟在床上的汗臭內衣。」伯安說。
「所以要撿幾次你才要娶人家?」我問。
「依我嚴苛的魏氏標準,大概四百次吧。」
「那我覺得依她更嚴苛的朱氏標準,大概會叫你直接去吃屎吧。」育佐說。

然後我們立刻現場連線給曉慧,把剛剛伯安說的話告訴她。
連線結果很快就出爐了,伯安的下場是吃屎四百次,她就答應嫁給他。

就連不在場的曉慧跟伯安都能透過連線這麼甜蜜,再加上育佐那個王八蛋一整個晚上汪太太來汪太太去的,看在眼裡,我真的快要瞎了。

然後他們問我,「許媛秀呢?你退伍她為什麼沒來?」
伯安,育佐,我說真的,我也想知道她為什麼沒來。

當時,我替她編了一個理由,跟朋友出去旅行了之類的吧,我也忘了,因為當下我的感覺很兩極,我一邊為自己的兄弟得到幸福感到高興,一邊為自己的愛情感到寂寞。

坦白說,在我退伍前兩個禮拜,我就已經找不到她了。
退伍前一個禮拜,她連手機都換了,原本我至少還能對著語音信箱說我很想念妳的,後來連語音信箱都沒有。

我想這是她選擇的方法吧,刻意地斷了聯絡,就像把風箏放到遠遠的天上,然後割斷線,風箏就離開你了。

風箏就離開你了,許媛秀就離開我了。

我是在退伍前沒幾天發現藏在枕頭下的那封信的,說得更明白一點,其實是我媽要替我洗枕單的時候發現那封信的。

信不長,但心痛很長。

『親愛的,我的,曾經的子謙:

兩年前你出現,我的心動裡,藏著點心痛。
如果不是我朋友硬是拉我去亮仔的生日趴踢,那晚的我,應該會倒在床上,用力地哭泣。
因為在那之前的幾天,他離開了我,選擇了另一個人。

到底該不該跟你在一起,在我還愛他的時候?我每天都在問自己這個問題,在跟你在一起的每一天。
而當我每次都在你的笑容裡忘記他的樣子,我以為,那就是真的忘記了。

可是沒有,在你去當兵後的幾個月,一個颱風刮過北台灣的夜裡,我在我家樓下,看見淋溼了全身的他,跟我說抱歉。

我承認我軟弱,我答應讓他回到我身邊,在我身邊還有你的時候。

好多次我都想跟你說,但是我總是說不出口。你曾經問過我,如果我要兵變,會不會告訴你?而我記得,我的答案是會。

但是,我真的做不到,當你身不由己在部隊裡過著你厭惡的日子,我真的沒辦法在那時離開你。所以我告訴自己,就陪你到退伍吧。

對不起,真的對不起。
我真的喜歡你,但是我愛他。

媛秀』


信不長,但心痛很長。
我是說真的,心痛,真的很長。

我說過,我這輩子只等過三個女人。
第一個是我媽,第二個是張怡淳,第三個是許媛秀。但其實,在許媛秀離開我之前,我以為我只等過兩個。

人要發現自己在愛情裡被徹底地當成傻瓜的時候,必須是承認自己是傻瓜的時候。

我以為我早就跟許媛秀在一起了,但其實沒有。
在我承認自己是傻瓜之後,我終於知道,原來我在那個自以為是戀愛的單戀裡,等了許媛秀兩年。

然後得到一句:我真的喜歡你,但是我愛他。

到底是誰發明了「喜歡跟愛是不一樣的」這句話的?
幹你媽的到底是誰?

又到底是怎麼樣的神人能從自己的身體裡面分辨出什麼是喜歡,什麼是愛,然後把他喜歡的人歸類到喜歡,再把他愛的人歸類到愛的?

為什麼我沒辦法分辨出喜歡跟愛的差別?又為什麼有人能分辨?
又為什麼我總覺得那些把愛跟喜歡分開的人好像比育佐更有廢話超能力?因為我真的覺得話都你們在講!都給你們分辨就好了啊!我們都等著被歸類就好了!

我的好兄弟、好朋友們,一個終於跟追求了好多年的女孩子在一起,一個跟在一起好多年的女孩子進入試婚階段,而我,跟在一起兩年的女朋友,在「在一起」的時候「不在一起」,又在「不在一起」的時候「分手」了。

喔耶!我真的喜歡你,但是我愛他。

愛是自由的!
恭喜我吧,他媽的!









* 永遠完成不了的,高雄的叉叉。*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hiyaw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6)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