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公眾人物跟一個記者在一起,你不覺得奇怪嗎?」有一天,我跟阿忠在他家樓下的車庫裡抽菸聊天,他提出了這個問題。
「哪裡奇怪?」我說。
「很奇怪啊!」他彈了一下菸灰,「她是記者耶。你不知道台灣的記者都很嗜血嗎?」
「嗜血?」
「是啊。媒體之間競爭激烈,產生了惡鬥,使得記者們都被訓練的很嗜血啊!同樣的一條新聞,哪一台報導的比較血腥刺激,或是挖得更深更臭的,哪一台的收視率就會比較高。電視台的高層從來不會管那些新聞裡的受害人或是關係人到底是什麼感受的,他們只想要那些新聞內容跟畫面,越八卦越深入越血腥越噁爛,那些電視台高層就越會拍手叫好。」阿忠說。

「嗯,我知道。」我點點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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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想寫的故事有很多,但卻因為它們都還沒有一個很完整的架構,所以一直到現在,我都還不知道下一部作品到底要寫什麼。

我有說過,我想要寫一部角色很少的,而且發生在荒島上的故事。我把這個故事說給如玉聽的時候,如玉很直接地告訴我:「大哥,你要寫阿尼飄流記,不如寫阿尼找死記,好嗎?」

因為她語氣中帶有殺氣,所以我暫時打消了寫飄流記的念頭。

我也一直在構想一個愛情故事,是發生在一個平凡樸實的小鎮,有三個人一起長大,其中兩個是男孩,一個是女孩。他們因為都是孤兒,所以住在孤兒院裡。我希望能在故事當中不只提到愛情而已,更希望孤兒的背景能為故事帶來一點悲傷氣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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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夏日之詩》給了我很多的收獲,除了拍戲的經驗之外,最重要的是認識了很多人。
一整個劇組,大家一起工作了一些時間,後來都變成我的好朋友。
不管是執行製作、美術、攝影師、攝影助理、副導演、服裝、燈光、還有後製跟音樂都一樣,每一個人都是高手,每一個人現在都是我的好朋友。

除了劇組之外,邱澤、鐘瑤跟余函彌,還有戲劇指導郎祖筠郎姐,現在也都是我的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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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在暮水街兩個禮拜後,我第一次在睡夢中被搖醒。
當然搖醒我的不會是人,因為我一個人住;也當然搖醒我的不會是鬼,因為我八字太重。

地震發生在深夜三點,我才剛躺到床上去沒有多久,我打開床頭燈,然後拿了一本《三國群英傳》來看,就在我翻到孫權親自帶領十萬大軍圍攻合肥,而合肥守將張遼不但不懼怕,反而親領八百猛騎敢死隊衝入孫權的十萬大軍,殺得孫權嚇出一身冷汗時,我聽見一陣很低沉的轟隆聲,然後我的床頭燈閃了兩下,世界就開始搖晃了。

小希的尖叫聲在很安靜的夜裡顯得十分淒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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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故事

每走過一個地方,就有一段故事。
主角只有兩個人,背景就是正在下雪的天空,或是正在飄著的雨。

然後故事疊著故事,疊出一個厚度了,
許久之後再一次被翻動,就已經不叫做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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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喜歡拍照,從以前到現在都一樣。
不過我只是「不喜歡被拍」,我倒是很喜歡拍別人或是拍景色。

最近買了一部新的相機,數位單眼,把玩了一陣子,開始有一點會組織畫面的能力。
當過導演之後,時常把某些畫面用一個框框「框起來」,拍戲時我的攝影師告訴過我,學習把世界框起來是一件有趣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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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梅格萊恩騎著腳踏車,放開雙手,雙眼緊閉臉朝著天空,似乎在享受著類似天使飛翔的感受,但再過一下子就會被一輛大卡車撞死的時候,我的門鈴響了,是小希買了紅豆湯加芋圓回來了。

『你在看什麼?』她把紅豆湯加芋圓遞給我,並且看著我的電視說。
「一部車禍片。」
『車禍片?』
「啊,不,我說錯了,是一部愛情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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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晚上,我正在思考著下一部小說的故事架構,我一直想用很少很少的出場人物來寫一部很好看的小說,就像電影《浩劫重生》一樣,湯姆漢克斯自己一個人就演完了電影裡五分之四的部份,剩下的五分之一才有其他的演員出現。就更別說其他的演員的戲份遠遠比一顆破爛排球還要少很多。(連女主角海倫杭特都一樣)

當然啦,一個故事的組成,得先由故事背景開始著手去思考。《浩劫重生》之所以能用最少的演員演出一部最好看的戲,最主要的是它的故事背景是類似魯賓遜漂流記,在荒島上的生活當然不會需要用到大量的演員。

但是我想挑戰的就是用最少的出場角色,來寫一部非常好看的小說。不過一直以來都只停在「很簡單的小說,很少很少的角色,很好很好的情節」這個思考上,卻一直沒有一個具體的小說背景與思考方向。

正當我還在想著該寫些什麼的時候,阿忠突然登入MSN,於是我用MSN跟他聊了起來,我告訴他我一直以來都很想寫的一個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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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到暮水街的第二天,我徒步把方圓數百公尺的地方都走過一遍,熟悉一下環境,主要是要了解哪裡有便利商店;哪裡有小吃店;哪裡有我家牛排;還有公園離我住的地方有多遠。

為什麼要去找公園呢?因為我很喜歡散步,通常散步的最佳地點就是公園。公園裡空氣好、安靜、而且綠意盎然,雖然有時候會被狗追。

我在離住處走路大概十分鐘距離的地方找到一家賣腳踏車的店,它的櫥窗裡擺了一部很漂亮的腳踏車,我一時好奇走進去問了問老闆:「請問,那部腳踏車多少錢?」我指著那漂亮的腳踏車說。

「那部啊,十九萬。」老闆語氣很平靜的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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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有一部漫畫非常紅,到後來還拍成電影,叫做《死亡筆記本》。那是在敘述一個天才少年,有一天在路上撿到了死神的筆記本,然後他發現了它的使用方法和使用後果,便開始拿它來殺掉一些罪犯或是壞人。

阿忠說他很喜歡這個故事,他覺得能想到這種故事的人真是天才,甚至他還幻想會不會真的有人撿到死神的筆記本?

然後我問他,如果哪一天,他在路上看見一本筆記本躺在地上,旁邊還有一張仟元大鈔,他會撿哪一個?

「我會撿千元大鈔。」他得意地說,「誰知道那本是不是真的死亡筆記本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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