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後我刻意單身了兩年,不想去喜歡誰,也不想被誰喜歡。
有些累了。有些累了。

那年開始流行一種叫做部落格的東西,江芸則是在部落格一開始出現的時候就已經是使用者了。我看過她部落格裡的好幾篇文章,真的很佩服她的文筆。中文系女孩的氣質在她身上表露無遺。

她替我申請了一個部落格,然後把帳號密碼給我,要我養成跟自己說話的習慣,『跟自己說話,用部落格說,誠實點,用心點,哪天回頭看看,都是珍貴的痕跡。』她說。

我的第一篇部落格文章,沒題目,當系統一定要我取個名字時,我想了好久,結果還是鍵入了《未命名》三個字。



內容是:

我答應了表妹,來這裡跟自己說話。
這聽起來像是一件很簡單的事,很簡單的動作,但怎麼我不會?

跟自己說話,要說些什麼?
自己是誰?是我嗎?那我又是誰?我要跟誰說什麼?

自己是誰?我是誰?
如果我就是自己,而自己又是我,那為什麼……

我不覺得認識自己呢?



就這樣,沒了。
這是我的第一篇部落格文章。

人家說金門有三多,就是軍人多,軍人很多,軍人非常多。
人家說加拿大有三好,就是好山、好水、好無聊。

而我的文章也有三好,好短、好爛,好沒內容。

隔天接到江芸的電話,她驚嘆著,『天呀!姐!妳是天才呀!妳昨天寫的那篇部落格好棒!』她說。

『哇銬,妳有毛病,那種文章哪能看?我根本亂掰的。』
『不!寫得很好呀!非常發人省思。』
『我想只能發妳這種人省思吧,江芸。』
『哎呀!我說真的啦!看完我覺得有震撼到呀,很多人都自以為了解自己,但其實不然,不是嗎?我就是這樣,我想妳也是的,姐。』

然後我又屁啦銬啦地跟她哈拉了幾分鐘就把電話掛了,可是她說得好像有道理,又或者我的文章好像有道理。

『是不是真的有很多人其實都不了解自己呢?』那當下,我這麼自言自語的問著。

我記得在江芸的部落格裡看過一篇文章,一樣短短的,她自己寫的,我問她那是什麼意思,她說,那是寫給「還沒出現的那個人」看的。

到底什麼是還沒出現的那個人呢?
她說就是一個「懂我,愛我,也適合我的男人。」



文章是這樣的:

在你面前,我像個赤裸的女子。

衣衫不蔽,絲髮不勻,所有的曲線與缺陷皆表露無遺。
沒有秘密,沒有暗語,任何一點聲音都能被你聽見。

包括我的心語。

像靜到深處的夜裡,琉璃水晶宮中掉在地上的細針,竟鏗然巨響。

在你面前,我像個赤裸的女子。
在鏡子裡,我看見一個孩子。



我問她,這是寫給N的嗎?
她猶豫了一下,她說希望是,但可惜不是。

然後我就想起了杜志宇最後跟我說的那句話,「我好愛妳,但可惜了。」
一陣惆悵襲來,我搖搖頭讓自己醒過來,然後針對這篇文章,潑了江芸一桶大冷水。

『所謂懂妳,愛妳又適合妳的男人,其實是不存在的,傻女孩。』我說。
『我相信有的。』
『好,妳相信有,我支持妳,但就算真的有,妳也遇不到。』
『說不定呀。』
『這世界上或許真的有一個人是老天爺專門為妳訂做的,但那個人在哪呢?大部份的愛情都是在相互犧牲奉獻與改變妥協之下進行的,而犧牲奉獻改變妥協都是辛苦的,只是因為有愛才能支撐下去呀。』
『所以妳不相信有個人專為妳而存在嗎?』
『不是不相信,是很想相信,但很難相信。』我說。

是呀,我很想相信,但很難相信。

二十九歲那年,也就是去年,我不顧家人與朋友的反對,決定嫁給我的第四任男朋友。

他是我公司的同事,我們在一起四年多將近五年,沒有什麼激情,也沒有什麼大火花,他並不像杜志宇一樣會精心策劃一些事來感動我,但也不會像第一與第二任男朋友一樣糟糕,他就是個平凡人,認真盡責的上班族,在公司是個小主管,我是他的下屬,就因為這層上下屬關係使得我們的戀情在公司無法曝光。

盡管我們在公司是隱形情人,但我的家人都知道他的存在,過年過節他送到我家的禮品沒有少過,有些時候還會參加我的家族聚會。

但不知道為什麼,家人似乎不太喜歡他。

對,我承認,他看起來有點冰冷,說話很慢,而且沒什麼溫度。跟他單獨在一起的時候坦白說我也不曾見他有什麼很大的情緒反應,大喜大悲大怒大哀都沒有,他就是一個什麼事都冷冷的人。

就因為這樣,我家人就不喜歡他嗎?
不,不是,其實最大的原因是他的年紀大了我十五歲。

其實年紀怎麼會是問題呢?都什麼年代了,年齡還是問題嗎?
『是問題,絕對是。』我媽說。
「多考慮一下吧,要不要交交別的男朋友看看?」我爸說。
『姐,妳真的很喜歡他嗎?』江芸說。

其他的人說的我就不再贅述,我跟他之間的關係,每個人都在勸退。

但是他到底哪裡不好?就因為年紀比我大很多?
他很照顧我,他很成熟,他不曾跟我吵架,也不會只出一張嘴說得出做不到,他說要帶我去哪裡就是哪裡,從來沒有打過折扣。我生病了他帶我去看醫生,我回到家他會打電話提醒我吃藥而且早點睡覺,即使在公司裡他對我的照顧不能太明顯,但其實生活上的點滴照顧是真的沒話說。

在跟他在一起之前,我承認,我其實也考慮很久。但並不是因為年紀差距,而是個性差距。我比較活潑男孩子氣,他沉穩內斂話不多,在一起可能沒什麼樂趣,平常生活可能沒什麼火花。

但樂趣要幹嘛?火花要幹嘛?最後總是要平凡簡單的生活呀,而他能給的就是平凡簡單的生活,那為什麼我還不要呢?

我的朋友他們說的真的沒錯,一旦碰到愛情,我就變成黏土了。
而且發展到最後,我變成了最先進的自動型黏土,我不需要男朋友來揉捏我的樣子,我自己會變成他要的樣子。

於是,單身兩年後,我決定跟他在一起。
平凡簡單幸福沒火花沒樂趣的生活過了這些年,有一天我突然發現一件事。

我懷孕了。

那是一個很大的打擊,我一開始是驚恐的,慌忙之下我不知道該找誰說,第一時間我走到他的辦公室,在文件裡夾了一張便利貼,上面寫著『我有了』三個字。

他一如往常的用沒什麼情緒起伏的聲音跟表情跟我說:「我們下班再講。」
然後我點點頭,走出辦公室。那天一整個沒心情上班,我不停地注意著牆上黑針白底黑數字的時鐘,幾乎是每十分鐘就看一次。

我撥了電話給江芸,跟她說了這件事,她嚇了好大一跳,一直問我該怎麼辦。我當下不知道為什麼竟然笑了出來,『那,妳願意當我的伴娘嗎?』我說。

是的,當下我只想到結婚兩個字。二十九歲了,很適合結婚的,而且以女孩子來說也算是有點晚婚了。

突然發現懷孕的吃驚情緒完全消失,取而代之的是想結婚的喜悅與興奮。
那天晚上他難得露出開心的笑容,很高興地跟我說他會到我家提親,並且開始準備婚事,要我去找婚紗店,要我去挑戒指,要我上網看看喜歡哪間飯店,可以的話順便連蜜月旅行的地點都挑一挑好了。

我花了兩個月的時間準備了一切,一切都迅速地進行,我跟他的關係也在這時候才在公司裡公開,大家都很祝賀我們,我的家人也從不支持轉而希望我開心就好。

但他們並不知道我們是因為懷孕才決定結婚的。

為了不在肚子太大的時候拍婚紗,懷孕不到三個月我們就拍好了。
為了不讓他花太多錢,我隨意挑了便宜的飯店跟戒指,蜜月或許就不需要了,孩子長大了以後有的是機會玩。

當我一切都為他著想,以為人生從此幸福美滿的時候……
媽的!事情永遠不會跟人想的一樣那麼順利的!

他是個早就已經有孩子的人!

某一天晚上,他打電話來,那是在婚禮前一個月,他說有事要講,並且不期待我會原諒他,只希望不要帶給我太大的傷害。

「我已經有一個女兒了,我跟我太太已經分居很多年,但還沒有離婚。」他說。
我晴天霹靂。

「請妳給我一些時間,我這幾天就跟她辦離婚。」
我依然晴天霹靂。

「如果妳能接受,請給我一個答覆好嗎?」
我繼續晴天霹靂。

「或是,你需要一點時間?」
『去你媽的!你去死!』我說。在電話這頭,我再也忍不住了。

其實這些事我已經答應過自己不再回想了,也不想再說了,但那傷痛的過往像是還沒痊癒的傷口,有時候就是會痛一下,提醒妳它還沒好,提醒妳那是曾經犯過的錯誤,提醒妳千萬不要再有下一次了。

我瞞著家人說要出去旅行,然後一個人跑到台北去墮胎。
三個月的身孕,醫生要我考慮清楚。『嗯,我考慮清楚了,麻煩你醫生。』我說。

我哭了好幾天,不只是為了一個生命死在我手上,也為了自己在感情這條路上的波折感到痛苦。我一直在想,我只是要一個比較簡單的人生,為什麼這麼難呢?

原本預定的婚禮前一個禮拜我才把這件事告訴家人,並且向所有人表示取消婚禮,但他們依然不知道我懷了孕並且墮了胎,我只是說對方後悔了,對方一點都不想結婚,一切都是一場鬧劇。

『也好啦!至少他沒在結婚之後才說後悔,這樣我就可以交新男朋友了。』在他們面前,我這麼故作輕鬆的。

一切都是他媽的一場鬧劇。
好傷的一場鬧劇。
好傷。

他在同一天傳了簡訊跟我說對不起,而我連回撥或是回傳簡訊罵他的力氣跟想法都沒有。

江芸在這天才知道事情所有的經過,我在她的房間裡崩潰大哭,好像把下半生的眼淚也哭完了一樣。她原本堅持要我去提出告訴,我跟她說,這只是讓我更痛苦而已,是在傷口上撒鹽。

有一段時間我們都沒再談起這件事,一直到她主動問了我一個問題。

『姐,當時,妳一定很痛苦吧。』
『痛苦是當然的,但那其實是一件好事。』
『怎………妳怎麼這麼說?』她驚訝地問著。
『在愛情裡,我是個十足的失敗者,這一直都是我的驕傲。』
『為什麼會驕傲呢?』
『因為那些痛苦的事讓我變得更無敵了呀。』我說。

有一天,我又連上了自己的部落格,看著那上面一篇一篇跟他在一起這些年來的文章,十篇裡有八篇與他有關,我才知道他曾經在我生命裡佔了這麼大的份量。

我把那個部落格關閉,留言板相簿個人資料名片等等的全部關閉。然後連到另一個部落格網站上申請了一個新的。

江芸的部落格有個很符合她性格的名字,叫做《落葉江畔微芸起》,這就是她會想出來的名字,很優美,很好聽。

那麼,我的該取什麼名字呢?
我沒有她那麼有氣質有素養,我只是想從另一個地方重新開始。她說這是用來跟自己說話的地方,誠實點,用心點,哪天回頭看看,都是珍貴的痕跡。

那就叫「痕跡」好了,許馨倫在「痕跡」上面寫誠實用心的「痕跡」。

新的部落格裡,新的第一篇文章是這樣的:



我答應了自己,來這裡跟自己說話。
過去許多事,既然都已經過去了,就該慶幸。

因為我走過來了,我將會更無敵。

我並沒有對愛情絕望,反而我更加深信在愛情裡我會是那個更堅強的自己。
說不定哪天,我遇見某個人,我不需要再去為他改變自己什麼,也不希望他為我改變什麼,雙方只要一個眼神的交換,便願意與他遠走天涯。

去哪兒呢?都可以,我期待著有人可以帶我走,去哪兒都可以。

我沒有對愛情絕望。
我期待愛情可以帶我走,去哪兒都可以。






* 去哪兒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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