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第一個要我把頭髮剪短的男朋友,我的第三任。
那年剛升大三,他已經是上班族,三十歲,是朋友的朋友的朋友介紹的,這中間關係的曲折挺複雜,我也不知道該怎麼解釋。

總之第一次見到他是在一個飯局上,我的同學認識的一個朋友所帶來的朋友介紹的。

「妳好,久仰大名,今天終於如願見到本人了。」這是他跟我說的第一句話。
『久仰大名?』
「對啊!我朋友一直說他有個朋友很漂亮,我請他快點介紹給我認識,拖了好久,今天終於見到妳了。」
『我想他是誇張了,我不漂亮。』
「不,妳謙虛了許小姐,今天見到妳我才相信他並沒有唬弄我,妳真的很漂亮。」
『謝謝誇獎。』
「我叫杜志宇,很高興見到妳。」

我們握了手,他對我微笑點頭。
接著他拿出相機,要朋友替我們拍照。

「我可以輕輕摟著妳的肩膀拍一張嗎?」他說。
我笑著點頭,『嗯,好。』

那天之後,我每天都會接到他的電話,沒有電話也至少會有簡訊,內容都是噓寒問暖的關心,偶爾問問晚上有沒有空,他想請我看電影。

我不討厭他,但也稱不上喜歡。他給我的感覺八面玲瓏,跟什麼人都可以相處,或許是已經出社會了的關係,他與人之間的應對進退都很得宜,而且有禮貌。

一次朋友的邀約,說要一起去九份,「是杜志宇揪的團,他指名一定要找妳去。」朋友說。我問說為什麼他沒有自己打電話來約我,偏要朋友來轉約?朋友說因為他每次約我去看電影吃飯的我都拒絕,所以不敢再找我,怕我又跟他說NO。

其實,會說NO的原因只是我跟他不熟,單獨出去我會有壓力。

那次的九份團有十幾個人參加,一半以上都是我認識的人。我心想既然不是單獨出去,又是跟一些好朋友一起,應該會很好玩吧。

帶著這樣的心情,我點頭答應了。一週後的周末,星期六中午,風和日麗,是個適合出遊的好天氣,大家選在動物園站集合出發,我被安排坐在杜志宇的車上,而且是副駕駛座。

「能載妳真是我的榮幸啊!
『喔!謝謝。』
「知道妳要來,我昨天還特地去把車子洗乾淨。」

這時坐在後座的兩個朋友開始抱怨,「如果許馨倫沒來,那我們今天搭的就會是髒亂的垃圾車囉?」

「嗯,有可能喔!」他這麼回答,還轉頭看了我一眼。
我有些不好意思。

在九份老街吃吃喝喝,一行人慢慢走慢慢逛,還到一間可以看風景的茶坊裡喝下午茶,其中一個朋友提議去爬雞籠山,所有人都跟著附和說好,就連平常根本不喜歡運動的人也說好,我只好點頭,盡管我有多麼不願意。

其實我不是第一次去九份,旁邊的雞籠山也不是第一次去爬。就是因為爬過所以才知道那是一件很喘很累的事,並且我還發過誓,要是再到九份,我絕對不再爬雞籠山。

但我還是被拖著走了,那條登山步道的入口有個大石塊,上面刻著「雞籠山登山步道」,然後我看著那蜿蜒的步道直上,光是看就累了。

杜志宇一路都跟在我旁邊,其他的朋友不知道為什麼都爬得好快,才剛開始走沒多久,只有我跟他被留在隊伍的最後面。

「加油,妳可以的。」他說。
『我爬過了,我知道我可以,但是很累。』
「累是值得的,最上面會有美好的風景。」
『那風景我也看過了,但是很累。』
「再看一次無妨,美麗的東西多看幾次也不會膩,而且說不定會有新的東西被發掘。」
『風景是真的很美麗,但是真的很累。』

說完這些話我已經開始氣喘噓噓了。
「加油,我會陪妳走上去。」他說。

也不知道爬了多久,在途中遇到的每個涼亭我們都停下來休息,他不斷地跟我說「加油,山頂的美好風景等著妳。」而我只能點頭,喘得沒辦法回應。

終於,我到了山頂。
站在觀海木亭上,接近傍晚時分,從雞籠山頂看出去的風景真的很美,曲折的海岸線,蜿蜒的道路,加上天氣很好,可以看得很遠。海、天、山、九份老城鎮,各自以自己最美的顏色呈現。

就在我看風景看得出神,他在我身後叫我,「妳看,這裡有一個被埋著的罐子耶。」他站在旁邊的草叢裡,一個遊客不太會去注意到的地方,指著地上說。

我轉頭,走到他的旁邊,在他腳邊看見一個用軟木塞塞住瓶口的罐子,整個都埋在土裡,只露出軟木塞。

「這會不會是瓶中信?」他說。
『瓶中信是在海上飄的吧?』
「說得也是,但它為什麼會被埋在這裡?」
『我怎麼知道?』
「我們把它拿出來看?」
『不好吧,說不定是別人的秘密,說不定是哪一對情侶相約幾年後一起挖出來看的。』
「像是………《我的野蠻女友》那樣?」
『對,時空膠囊。』我說。
「我們把它拿出來看一看,然後再塞回去就好了。」
『不要吧。』
「沒關係啦。」
『它埋得那麼深,你要怎麼拿?』

我話才說完,他就從包包裡拿出一個小鏟子,我嚇了一跳,「你……怎麼隨身帶鏟子?」我說。

這時他笑了出來,我才恍然大悟,原來那是他埋的罐子。

「其實,我昨天下午跟公司請假,帶著罐子就跑來這裡,妳說得沒錯,爬這山真的超累的。」他一邊挖一邊說。「而且這個土超難挖,很硬,我挖了很久。當我把罐子埋好,天都快黑了。」

然後罐子出土,他交給我,我在裡面看到一張卷起來的紙。

「妳自己選,妳要現在看?還是要回家再看?」他說。

這時,我有些不知所措,心裡有一種怪怪的感覺,到底是感動還是什麼我也分不清楚。一開始就爬很快的那些朋友這時不知道從哪裡冒出來,「回家看比較好啦。」他們說。

謎底終於解開了,原來今天的九份之旅其實是杜志宇的告白之旅。我所有的朋友都被他收買了,今天所有的行程安排都只是為了把這個罐子挖出來。他們爬山爬特別快是為了讓我跟他獨處,他們安排我坐在副駕駛座是為了讓他跟我多說話。

那天,我選擇把罐子帶回家。他要我看完之後打個電話給他,但是我沒有。
因為我是好幾天之後才把罐子打開的,雖然我很好奇那裡面到底寫了什麼,但卻沒有勇氣去開它。

『或許又是一段新戀情的開始,而我準備好了嗎?』那幾天,我一直問自己這個問題。

幾個月之後,漸漸地了解這個人多一點,在一次的晚餐約會結束後,我主動勾住他的手,『過馬路的時候牽著女朋友,是當男朋友的責任。』我說。

我跟他在一起兩年,坦白說,那是一段很美好的時光。
他是個好男友,他懂得珍惜我為他付出的改變,而他也願意為我改變自己,他曾經說過一句讓我很感動的話,「沒有誰能完全與另一半完美的契合,於是我們都要懂得為感情做一點犧牲。」

「改變是為了更相愛的話,那麼我很樂意。」他說。

他跟前兩個男友完全不同,而且天差地遠,在他的保護之下,我跟他這段感情走得非常順利。

除了一件事我無法配合,也就因為那件事,我們走上了分手的路。
那就是婚姻。

跟他在一起第二個月他就求婚了,在一間很高級的餐廳裡,那又是一段精心的策劃

同樣的,他又用了一個罐子,在罐子裡放了求婚戒指,然後叫快遞在我們晚餐吃到一半的時候送進來,用一個盒子裝著。

「這大概會是世界上最大的戒指盒了。」他說。

那年我才二十歲,我一整個傻眼,連銬字都說出來了。

『哇銬,你會不會太衝動了?』當時我是這麼回應他的。
你應該看看他那時的表情。

或許他覺得求婚一定會成功,而我的反應不是感動到熱淚盈眶,竟然是一句哇銬,他可能很受傷,可能很吃驚,可能很難過。

我立刻安撫他,並且跟他解釋,我不是不愛他,也不是真的要拒絕,只是我連大學都還沒唸完,這樣是沒辦法結婚的。而且我們才在一起一個多月,談結婚會不會太快?

他說好,他等我畢業,一畢業就結婚。
我一時也不知道該怎麼跟他溝通這樣的事,只好先跟他說,一切畢業後再說吧。

那罐子他帶走了。
那天晚上,我明顯地感覺到他的失落。

第二次求婚是在我們在一起一年後,這次他換了個方法,可以說是非常完美的緩兵之計,他說不結婚可以先訂婚,婚禮可以等畢業再進行,兩個相愛的人能永遠在一起是一件很幸福的事。

這緩兵之計一點用都沒有,因為出兵的根本不是我,是他自己。他或許覺得這是一個折衷的方式,這也確實是折衷的方式,但對我來說依然無效,我才大四,我還沒畢業,就算我已經畢業了,So what?我還是不想結婚啊!

我又看到那個世界上最大的戒指盒,只是這次的地點在陽明山,而他自己當快遞。

這一次,我依然拒絕,依然果斷,這不是相不相愛的問題,我有自己的人生規劃,而婚姻並不在這麼年輕的二十一歲計劃裡。

應該更準確地說,我根本沒想過要結婚,至少在還年輕的當年。

然後,結婚的事情暫時地被按下了,但其實我心裡知道那是顆不定時的炸彈,只要我一畢業就會引爆,而我又將要繼續收拾爆炸後的殘局。

果不其然,畢業當天他又求婚了,我的老天。
而且他還帶來了父母親跟他的親戚,在我還穿著學士服的時候,在大家的面前跪下向我求婚。

而我已經沒有半點感動了。

他為什麼這麼想結婚呢?
他說他已經三十二歲了,一直想要有個家庭,而他也非常喜歡我,不想放棄我,如果能跟他白頭偕老,那一定很美好。

而我真的沒有半點感動了。
在他父母親,還有我的父母親,他的親戚跟我的所有同學的面前,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面對這樣的壓力,我真的不想答應,又不想讓他難堪,於是我接過戒指,笑著把他拉起來,一句話也沒說,只是給他一個擁抱。

在場的人都以為我答應了,一陣歡呼。
他也以為我答應了,竟把我抱起來旋轉了好幾圈。
只有我爸媽夠了解我,他們知道我其實並沒有答應。

那天晚上我們就分手了,在他家樓下,我把戒指拿去還他。
『找個想結婚的人在一起吧,志宇,我不是那個要跟你一輩子的人。』我說。

他沒有挽留我,我想他知道大勢已去,所以只是笑一笑,「我好愛妳,但可惜了。」他說。

『如果我早個五年出生,我們已經結婚了。所以不是我不嫁你,而是我還年輕,我沒有結婚的計劃。』我說。

他點點頭,表示了解,然後把戒指收進口袋裡,表情複雜。

一陣沉默之後,他跟我要了一個擁抱,深深的擁抱。
那是他跟我在一起之後抱我最久的一次,我們之間都沒說話,只是擁抱著,就這樣抱著。

離開的時候,我感覺到肩膀上有點涼意,伸手摸了摸,是濕的。
那是他的眼淚吧,我跟他落得這樣的結局,他沒有抱怨,只是靜靜地哭了。

回家之後,我把他給我的第一個罐子從櫃子上拿下來,然後拿到垃圾桶去丟了。丟掉之前,我還把裡面那張紙拿出來回憶了一番。

那張紙上有一張畫,是我跟他第一次見面的時候在餐廳拍的照片,而他用手把它畫出來,雖然畫得不像,但是誠意非常足夠了。「我畫了好幾天,還是不太像,不過我盡力了。」他說。

那張畫上面,他用一個括狐括了一句話,寫著「在一起,好嗎?」

其實我第一次看見的時候,莫名地笑了。
而分手這天再看,卻清楚地哭了。

兩年的感情,就是因為這張紙開始的。
我也很愛你,但可惜了。












* 可惜了。*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hiyaw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4)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