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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到了。

印象中上一次到台南已經是四年前的事了,那時剛跟劉雨青在一起,她公司接了個活動要在台南舉辦,我閒著沒事,開車載她到台南,順便品嚐一下台南的美食。

余涵香跟我說過,她在台南長大,一直到高中的時候,體重都在五十到五十五公斤之間徘徊。『因為我的家鄉是個美食天堂,經過那些好吃的店不停下來買來吃好像會對不起自己。』她說。

『大學到新竹之後,好像有點水土不服,再加上被學姐帶進一個比較動態的社團,就開始變瘦了。』
「什麼社團?」
『就別講了,我會害羞的。』
「講一下嘛。」
『不要!』
「講了有獎品喔!」
『那你先說獎品是什麼?』
「妳講了就知道獎品是什麼。」
『肚皮舞社。』
「什麼?妳再說一遍!」
『………你故意的……』
「我剛剛聽到的是肚皮舞三個字嗎?」
『對啦!』

我有些驚訝,厚厚厚地笑了出來。

「妳‧會‧跳‧肚‧皮‧舞?」
『不行嗎?』
「不是,但真的想像不到啊。」
『就說是學姐拉我進去的,剛創社沒什麼人,我是去幫忙湊人數的。』
「結果就真的會跳了。」
『是的。』
「喔買尬!我可以看嗎?」
『這輩子應該沒什麼機會。』
「跳給我看,有獎品唷!」
『你剛剛的獎品還沒說咧。』
「妳先跳給我看,獎品我一次給妳。」
『不要,我不想再被你騙了。』她嘟著嘴說。
「那我先跟妳說,獎品是看電影一部。」
『這太簡單了。』
「再加一份好吃的鐵板燒。」
『這也太容易了。』
「再加陪妳逛夜市。」
『這個更普通。』
「那……陪妳一起跳肚皮舞?」
『這是要騙我跳給你看,我不會上當。』
「那……讓妳當我女朋友?」
『這樣是高興到你,我沒那麼笨。』
「這樣妳不高興嗎?」
『哼,我不想理你。』她說。

想到這裡,我人已經開到台南市區。
因為剛剛那杯咖啡實在不好喝,而且我不小心把糖包倒光,以致於過甜,讓我感覺有點咬喉嚨的渴。

我在一間全家便利商店前面停下,進去買了一瓶水。然後拿出我的手機,打開行事曆,把盧宜娟那一行給刪除了,並且按下姚玉華的。

「我真的該去找她嗎?」我又問了自己一次。

恆豪說我這種用手機記錄旅程的方式很神奇,上面都是女朋友的電話地址跟資料,每次拿出手機看著這些東西,感覺像是皇帝在選妃子。

「今兒個晚上我要臨幸誰呢?哼哼哼。」他做出撥動手機的動作,邊做邊發出淫蕩的聲音。
「臨你媽!」我說。
「幹!你真沒禮貌。」
「豪媽,對不起,我說錯話。」我說。
「我代替我媽原諒你。」他說。

他這玩笑話讓我正經地想到一個問題:「假設我現在單身,讓我重選,這些女孩子當中,我會想跟誰在一起?」

我在十七歲就遇見盧宜娟,她是我的初吻對象,我是她的初吻對象,我們當時覺得這是一種交換,所以扯平。但我們彼此都知道,我們之間不算是男女朋友,所以嚴格說來我的初戀是林梓萍,接下來是蘇玉婷,然後是蔡美伶,接著是姚玉華、余涵香,才到現在的劉雨青。

哪個適合我?又哪個才是我想要的?
這是沒有標準答案的,因為適合的跟我想要的,通常不會是同一個。而時間不會重來,這些人都已經過去了。

如果人可以經過一次戀愛就能找到自己長久的伴侶,那一定是一件美麗又幸福的事。但因為人總是在成長與改變,所以在這過程當中總會不小心迷失自己,或者失去別人,所以才會不停地在不同的對象當中找別人,也找自己。

恆豪要我再多交幾個女朋友,這樣就可以排出一個棒球隊的先發九人,「目前人數只夠打籃球而已。」他說,我說他無聊。

而我在這足夠打籃球的名單裡,找到別人了嗎?找到自己了嗎?我不知道。
就像這趟旅行,我正在去程當中,不管會發生什麼事,有什麼樣的結果,在結束旅行的回程裡,就表示真的完成旅行了嗎?

我還在旅程裡,所以我不知道答案。
但我期待回程,會有我想要的答案。

我看著行事曆發呆了一會兒,不知道為什麼,我跳過了姚玉華,打開下一行的余涵香。

我記得她離開要台北的時候還有打電話告訴我,『我要回台南了,台北真的讓我不太習慣。』她說。

她是個善良的人,所以她用「不太習慣」來當作離開台北的理由。
但其實台北對她來說是個傷心地,因為她跟她最好的朋友一起上來,卻撕破臉,不再住在一起,並且再也沒有聯絡。

原因是我。

「心中的城市裡愛刻著痕跡,台北不是個傷──心──地──。」抱歉,這是恆豪的亂入。我只是不小心想起他曾經這麼唱著。

當年我跟余涵香越走越近,其實我們都有考慮到姚玉華的心情,即使我跟她的分手與余涵香一點關係也沒有,但仍必需避嫌,因為我們都知道姚玉華會亂想,把自己往牛角尖裡面硬塞。

只要我載余涵香回家,一定是只載到附近或是路口,絕對不會停在她們公寓樓下。只要我們一起出去,當她在車上接到姚玉華的電話,我就會立刻變身計程車司機,因為姚玉華會問她:『妳在哪?』,她就會回答:『我在計程車上。』

不過百密總會有一疏,恆豪說夜路走多了總會碰到鬼,雖然我覺得這話似乎不太適合用在這裡,但又不知道該怎麼反駁。

因為當時的姚玉華,恆豪說她的黑暗面像個鬼。

也不知道什麼時候被她看見的,她說她看見余涵香從我的車上下來。
余涵香告訴我她們沒有什麼爭執,而且她試著解釋,只是姚玉華對她的冷言冷語,後來什麼情面都不留,直接就撕破臉,對她來說,余涵香搶了她的男朋友,而我是個負心漢。

不到一個禮拜,她找到了新的房子就搬走了。余涵香一個人負擔不起那間公寓的租金,也另外找了新房子。

接著沒幾天,我接到姚玉華的電話,她說想談一談。
然後就發生了割腕的事。

那一陣子,我們三個人都不快樂。
她手上的那道傷口,不停地考驗著我跟余涵香之間的感情。

「這樣,我們走得下去嗎?」當時,我時常這麼問自己。

恆豪跟我討論過這件事情好多次,他從一個旁觀者的角色,變成一個心靈導師的角色,對當時的我來說幫助很大,因為我人陷在泥沼裡,余涵香也是,我們都懷疑著自己是不是真的做錯事,這段感情是不是真的可以持續?

一直到有一天,恆豪不知道是醉了還是沒醉,他講了一段話,讓我在迷途中找到了方向。

「當你哪天已經步入中年,頂上有了白頭髮,而且額頭兩側的髮際線開始後退,臉皮鬆肚子凸,胖到站著低頭看不見自己的老二時,回頭想起當年竟為了別人的錯而放棄了余涵香,你一定會幹在心裡口難開。」他說。

「而且會幹到一個不行,罵多少幹都沒用。」他又補充說明。

是啊!他說的沒錯。
所以我沒有放棄余涵香,我很努力地跟她在一起。

可惜,是她放棄了我。















* 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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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iyaw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3)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