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當然沒有回她電話,我不可能再自找死路回她電話。
就算我想回她電話,看到四十一通未接來電,請問一下你會想回嗎?

「幹!這傢伙是瘋了嗎?連call四十一通是怎樣?什麼毛病啊?」我猜你應該會這樣想。因為我就是這樣想的。

相信大多數的情侶講完分手並且經過雙方確定之後,就表示已經分手了,對吧?但我跟她偏偏屬於少數的那邊。談分手那天晚上,她是同意的,而且不是喝醉的狀態下,是還沒喝。

那天的狀況是這樣。
我說:「我不知道妳怎麼了,或許妳也不喜歡那個黑暗面的自己,我不是沒給過妳機會,而且我覺得這段感情才半年而已我就已經身心俱疲,我想是時候分開了,妳覺得呢?」

她想了好一陣子,那段時間是沉默的。
好不容易她開口了,『嗯,你這麼說就這麼做吧。』
我驚訝她當下的冷靜,並且在心裡給她拍拍手。
然後她說:『真是個美好的夜晚,我恢復單身了,該慶祝一下吧,你可以去買些啤酒嗎?我們一起喝。』
我點頭說好,起身到了附近的便利商店買了六瓶然後回到公園裡,她接過啤酒,打開之後一飲而盡,我開始有不好的預感。

接著她開始數落我的不是,說我沒給她安全感,說我不尊重她的信仰,說跟我在一起讓她的脾氣變得更糟。

我沒有回話,我猜她在發洩。其實無所謂,如果罵一罵可以讓她感覺舒服一點,我可以接受。

雖然談判的後半段她還是有點失控,不過總算是分手了,對吧。

不,不對。
她反悔了。

我可以了解這種反悔是為什麼。
在談分手的當下沒想清楚,只是因為一時衝動、不想示弱或是心有不甘之類的就答應分手,但沒想清楚兩個人之所以會到了談分手的地步,那不是最該放下自己的時候嗎?

是的,那是最該放下自己的時候。在愛情裡,大多數的人都太自我了。
放下自我,去正視兩人之間的問題,才有辦法理出一個正確而且清楚的頭緒,讓雙方在分手與否這件事情上做出對的判斷。

否則,你將可能繼續一段錯的戀情,或是失去一個對的人。

簡單地說,兩個人談分手,一定是有什麼事情到了無法處理、無法忍受或跨越的地步了,對吧。
既然知道事情嚴重了,要完美的處理好,應該是完全放下自己對分手的害怕與偏見,仔細地聽一聽對方對於事情的看法,然後綜合自己的想法,在當中看看有沒有可以妥協、各退一步、或是找到共同都能接受的處理方式。

如果有可能解決的話,當然雙方可以試著繼續走下去。
不可能的話也沒關係,分手會是對彼此都好的一個選擇。至少清楚了自己在這件事情上的盲點,多學到了一個寶貴的經驗,期許自己在下一個戀人身上不會犯相同的錯誤。

我會說這些話真的都是仔細想過的。我今年就將滿三十六歲,交過六個女朋友,以及一個不算女朋友的女朋友,面對分手的話題,我總是知道該如何理性地看待與解決。這不是在說我多有經驗,也不是在說我有多知道自己要什麼,而是我知道自己「不要」的是什麼。

戀愛是感性造成的,而分手是理性決定的。

兩個人走到分手這條路時不該再讓感性來主導,因為情緒常常會壞了事,讓事情變得難以收拾。(那些一天到晚把分手掛嘴邊,一天要分好幾次的腦殘情侶不在這個討論範圍內。)

而她,讓感性來決定跟我在一起,也讓感性來決定跟我分開。
然後事情就開始複雜了。

她在公司裡對我刻意的冷漠,這我可以接受,也能理解。
但下班後,她會在門口等我,我問她怎麼了,她不說話。接著我回家,她上計程車跟著我,我停好車,她會站在我家門口等我,我問她怎麼了,她還是不說話。我上樓,她打電話,我接了,她還是不說話。接著我下樓,拉著她上我的車載她回家,並且在車上問她有什麼想溝通的,她依然不說話。到了她家,我按門鈴,余涵香會下來接她,然後上演三個人站在公寓樓下,我沒說話,她繼續安靜,余涵香不知道要說什麼的戲碼。就呆站著,三個人,沒有面面相覷,而是各自看著遠方,慘白的路燈替我們道盡了一切,偶爾幾聲狗吠或是摩托車呼嘯而過,就沒有其他的聲音了。

這情況持續了兩個禮拜。
我好累。

後來我答應她,我們還會是朋友。在公司我會主動跟她說話,看見她沒吃午飯我還是會買便當給她。她從對我不理不睬,慢慢進步到時好時壞,我覺得這是一大突破,我不過就是一個無緣跟她繼續走下去的戀人,沒必要把彼此的關係弄得這麼僵。

一個月後,她突然提出辭呈,理由是自認為不適任這個工作。我並沒有多想什麼,但全公司的同事都認為她提辭呈的主因是我。

好吧。這黑鍋我背,因為也沒有其他人可以背了。
父親因此又把我罵了一頓,並且再三警告我不准再跟公司裡的員工有感情上的交集,也就是說,不准跟公司裡的人談戀愛。

不用他說我也會照辦,這種經驗一次就好。我再也不敢。

經過面試新人,然後用了兩、三個禮拜的時間辦理工作交接,她最後上班那天,我在公司傳了一個MSN給她。

「祝妳好運,有空可以再一起吃飯。」

後來她找到了新工作,在一間大型量販店當內勤人員。
為了祝她工作順利,我找了恆豪跟他當時的女朋友,還有余涵香,一共五個人,在KTV裡開了一個上班族趴踢,規定男生要西裝加領帶,還要穿著擦得晶亮的皮鞋,女生要穿套裝,全OL的裝扮,要穿高跟鞋但不能高於十公分。

也就是那天開始,我跟余涵香變得比較有話講。
但我們彼此都有默契,在她面前不能有什麼聊得太開心的舉動,否則可能會引起她的情緒,然後一發不可收拾。

我承認後來是我犯規,因為我跟余涵香開始常講電話,然後約下班後一起吃飯看電影,她文靜的氣質還有總是微笑聽人說話的樣子深深吸引著我,跟她講電話的時候每一通我都不想掛,常常一哈啦就是一、兩個小時,那陣子手機通話費高達五、六千塊,還有一次將近八千。

一天晚上,將近十二點,我接到她的電話。
本以為她是打來跟我哈啦的,但電話接起來之後她的聲音是顫抖的,我急忙問她怎麼了,她說:『對不起……但我不知道該找誰,我摩托車壞了,我不想麻煩你,剛剛撞壞別人的車……』

她講得有點不清不楚,我猜她是嚇到了,說話有點顛三倒四。
我問她在哪,並且迅速地趕到,仔細問清楚了之後才了解事情的狀況。

她出門買宵夜,覺得摩托車怪怪的,但沒在意。買完宵夜要走,剛發動車子,車子就衝出去了,她被車子往前拉,拉傷了手,也摔破了膝蓋。車子去撞到路邊停著的汽車跟機車,路人圍觀,她嚇得不知道該怎麼辦。

我替她把事情處理好,並且把車牽到我認識的機車行去按門鈴,老闆說油門線卡住了車子才會暴衝,修一修就好。

我本來想載她回我家去擦藥,她說不用,於是我把她扶上車,送她回家。

「妳真的嚇到了,是吧?」我說。
『是呀!』她拍拍自己的胸前,『車子就突然衝出去,好恐怖啊。』她說。
「看樣子妳得去收驚了。」
『我想是該去收個驚,你知道台北哪裡可以收驚嗎?』
「我不知道,但可以上網查一下。」
『嗯,好。』
「妳出來買宵夜,結果宵夜被柏油路吃掉了。」
她想了兩秒,哈哈地笑出來,『哈哈!是呀!滿地的宵夜,柏油路也吃太好了,生氣!』她說。
「那我載妳去吃宵夜?」
『現在?』
「不然呢?現在不是宵夜時間嗎?」
『我不能太晚回去,我明天還要上班。』
「我也要上班啊小姐。」
『那你要去哪吃?』
「通化街那裡有一間半夜才開的牛肉麵攤。」
『好吃嗎?』
「湯很棒!會飛起來。」
『那如果我喝了沒飛起來怎麼辦?』
「那我可以把妳抬一下,假裝有飛起來。」我說。













* 假裝有飛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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