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分類:吳子雲之手 (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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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我足足找了丁尹半年,一直到我新兵訓練結束下部隊了才放棄。
她從不回我電話,也不回我訊息,後來還換了電話號碼,我猜想她心意已決。

她說的對,人生就是一首漸進曲。
我的漸進曲演奏到這裡,漏了幾拍,曲不成調,我開始理解這就是錯過了。

天已經很亮了,我穿好襯衫和西裝褲後,發現好像忘了叫我媽替我準備領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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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時,手機設定好的鬧鐘響了。這是第一個鬧鐘,我設定的時間是五點三十分。
為了今天這場硬仗,我一共設定了五個鬧鐘,每隔十分鐘一個,以防我起床失敗誤了要事。

按掉鬧鐘,我依然坐在衣櫥前面的地上,手裡還翻著那本相簿。我知道一切都來不及了,我是說去睡覺這件事已經來不及了,所以我已經做好了爆肝的準備。

我站起身來,把相簿放到一旁靠著牆壁。「該是試穿西裝的時候了,說不定這個月又胖了一點,要是西裝穿不下就糗大了。」我心裡這麼想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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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有再問顏芝如關於她跟他前男友之間的事,我想大概是因為我不想再從她口中得知她又回到前男友身邊了吧,這種消息真的只值一句話來做結語,就是「幹你媽的」。

我知道她很快地搬離小藍家,而這次她並沒有找我去幫忙。所以怎麼搬的?搬去哪裡?我都不知道。

我唯一掌握到的訊息是她從msn上面留給我的那些話:
「克愚,儘管我說過抱歉了,但對你的內疚還是無法消減,能不能請你告訴我,我該怎麼辦呢?我把自己的愛情弄得很糟糕,我身邊的朋友除了你跟小藍,幾乎其他人都拒絕理解,我相信這是一種自做自受,而我正在“自受”的階段,只希望這階段別太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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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回頭,我也回頭,一個西裝筆挺,打著黃黑色格子領帶的男人站在我們後面。他看了我一眼,視線回到她身上,「妳怎麼在這裡?」他說。說完立刻轉頭指著我,「這男的是誰?」

我看見她眼裡的驚嚇,或者該說是驚恐。

她第一時間沒有說話,只是站起來笑著跟他打招呼。
她的笑容很刻意,像是要從一個木偶的臉上刻出笑容那樣的刻意,「嗨……!」她愣了許久才擠出這麼一個字,沒有任何意義的一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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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漸進曲

因為人生像是一首漸進曲。

時而匆忙,時而靜默,
跌跌撞撞,走走停停,
不管是哪個階段,都是成長的旋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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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我從家裡搬到學校宿舍,再從學校宿舍搬到公寓的經驗來看,大部份的男生行李似乎只要兩個行李箱以內就解決了。行李箱裡當然裝了所有的東西,甚至包括鞋子、書、所有的報告跟自己的筆記型電腦。

而女生就不一樣了。

我沒幫女生搬過家,我不知道這過程竟是如此複雜。搞得像是雨林大災難後的動物大遷徙,但明明遷徙的就只有一個人。

凱聖說他幫李夜柔搬家三次,一次都會花兩天的時間。第一天是把所有的東西裝箱,第二天才是搬運和歸位。他也很難想像一個大學女生為什麼可以有這麼多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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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那是美好的一天。

我們回到公寓,因為一夜沒睡,大家都累到被周公秒殺。我裹著睡袋躺在客廳地板上,沙發上的廖神學長沒十秒鐘就鼾聲大作。

睡到中午,我的電話響起,是丁尹打來的。
她說手機壞了,送修兩天,剛剛拿回來看到我的訊息,「很可惜我沒跟到昨晚的趴踢。」她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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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神在寒假前拿到了研究所的學位,他說失去一個女朋友,多出來時間準備論文跟唸書,拿回一個學位,感覺還不算太虧。

我以為他立刻就要回家去,然後當兵,然後出社會,重新開始他的人生。
但他選擇留在台北,他說他有個學姊在經營補習班,剛好缺一個教高中數學的老師,問他有沒有興趣。

「就去教吧,教到兵單來再說。」他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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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張照片是直立的,天燈在照片的左上角,我的身體佔滿了照片右邊。

在台北唸書唸了四年,還是第一次到平溪放天燈。
之前凱聖跟政業都約過我好多次,但因為路途遙遠,我都以梗梗可能會半路歸西為由拒絕,而丁尹只是在電話那頭說:「我們去放天燈吧。」,我就不管梗梗的死活了。

果然,男人對某個女人產生興趣的時候,眼裡是沒有兄弟跟朋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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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美好的一天

後來,我們想在陽明山迎接晨曦,
但冬天的台北總是陰鬱的,所以太陽連個影都沒看見。

「沒陽光沒關係,我們還是能期待這是美好的一天。」廖神學長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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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過神來,我坐在衣櫥前面,全身依然赤裸,只穿著一條內褲,頭髮已經自然風乾了,頭上的毛巾不知道何時被我掛在肩膀上。

好像真的太醉了,連自己坐在地板上發呆了多久都不知道。掉進回憶裡的人就像搭時光機回到過去一樣,一件件故事從頭開始演一遍,你是主角之一,配角有好多,有些已經辭演了,有些還陪著你。縱使有些細節忘了,仍然是一部好看的人生。可惜這不是電影,也不是什麼時空穿越劇,什麼也沒辦法改變。

我隨意套上一件衣服免得著涼,「穿上,承擔」四個字再一次映入我的眼瞳,我下意識地笑了出來,自言自語地說了句:「媽,我知道了。」

眼角瞥見另一邊櫃子裡那本很厚的相簿,深褐色的厚皮封面,一行燙金的英文字:「For Memory」。我覺得這是一句廢話,哪一本相簿不是為了回憶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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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天我跟政業走在學校裡,下著雨,我們撐著一支斷了傘骨的破傘,是跟廖神學長借的。他說這把傘是有歷史的,從他爺爺傳給他爸爸,再從他爸爸傳給他哥哥,然後傳到他手上,「這把傘至少十歲了,我們村子裡野狗多,而且有攻擊性,所以我爺爺跟我爸爸都用這把傘擊退過野狗,又名打狗棒」。他說。

傘很大沒錯,兩個人站在底下絕對夠用也沒錯,不過傘骨斷了兩根,而且有第三根已經搖搖欲斷的樣子,傘皮還有破洞,看起來像是老鼠咬的。

我跟政業嚴重懷疑這把傘根本沒有什麼歷史,也不是什麼打狗棒,他只是想看我們怎麼用一把破傘在大雨中橫渡學校。

走沒多久,迎面來了兩個女孩子,一見到我們就開始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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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芝如跟男朋友分手後沒幾天,我在跟她的msn聊天當中得知這個訊息。看她好像情緒非常低落,我說如果不嫌棄的話,一起吃個晚飯。

我以為分手是她提的,沒想到她男朋友早了她幾步。
「分開之後才發現,原來,我已經這麼喜歡他了。」顏芝如說。

「如果妳真的不想分開,要不,去把他找回來?」我說。
「就算找回來了,個性差異依然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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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天我在早餐店吃早餐時看見報紙上出現一個熟悉的名字:「葉百融」。
標題是:「清大學生葉百融強姦女同學,辯兩情相悅,檢求處兩年徒刑。」

不好意思,我是開玩笑的。
而且我一直不能理解的是,現實生活中的強姦罪為什麼都判這麼少?應該老二直接割掉然後撒鹽巴沾醬油做成老二沙西米餵他自己吃下去啊他媽的。

抱歉我離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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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彷彿

感覺得出來拍照片的人有一種觀天下的氣勢,
彷彿她的存在是上帝的視角,
彷彿整張照片的構圖完全依她的安排在進行,
彷彿風是依她的指令偶爾吹偶爾息,
彷彿我就是那個被線牽住的木偶人隨她擺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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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識顏芝如的時候,她有個男朋友。
這再正常不過了,這麼美麗的女孩子沒有男朋友的機率大概比廖神學長變得不白爛的機率高一點點而已。

她跟我同年,唸世新新聞系,她想當記者,最好可以跑體育線,因為她喜歡籃球,更喜歡棒球。問她喜歡哪個球員,她說:「鈴木一朗」。

為此我去翻遍了鈴木一朗的資料,幾乎背得滾瓜爛熟。認識她這年是2002年,鈴木一朗從日本職棒轉戰美國大聯盟西雅圖水手隊的第二年,第一年時他拿下美聯新人王,美聯MVP、盜壘王、安打王、打擊王和金手套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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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她」很美。

多美?
美到凱聖看著她流口水,美到百融當下就想為她寫一首詩,美到其他的男性顧客都不自覺地多看她幾眼。

美到我覺得自己的世界因為她的出現瞬間安靜了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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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三那年的校園演唱會,是政業的樂團第一次登台表演的時候。
樂團成立了整整一年,五個團員們努力寫了二十七首歌之後,他們終於有機會在面對幾千人的舞台上,貢獻出他們的第一次。

演唱會安排他們在歌星中場休息的時間上台串場,僅僅只有十分鐘。但這十分鐘對政業和他的樂團來說,或許是人生最重要的一個十分鐘。

那次演岀之後,政業的樂團得到了台北市兩間地下音樂PUB的固定表演機會,每週一次,各唱兩小時。酬勞其實不高,但他們說,只要有舞台,其他的都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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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過後就是大二了,廖神學長邀我跟政業一起住。
「我兩個室友都搬走了,你們跟本神有緣,我們來當室友吧。」他說。

看了他住的地方,我嫌吵,政業嫌小,於是廖神學長退了租約,跟我們另外找了一間三房兩廳兩衛浴的老式公寓。

公寓在三樓,三十年的房子了。老歸老,但很幽靜,也很乾淨,從樓梯間的整潔就看得出來鄰居都很用心在維護的痕跡,每一戶都有盆栽,整排的連棟公寓綠意盎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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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超級大絕招

因為我跟他的補習班不同,
我根本不知道那女孩是誰,
當然百融也不知道。

他說成敗與否,在此一役,講得好像要打仗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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